国际贸易实务论文优秀5篇

0 2024-06-05 15:45 来源:www.xuanchuanyuan.com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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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论文 篇一

国际贸易实务论文优秀5篇

1、该门课程本身的需要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主要是参照和借鉴现行的国际贸易惯例、通则、条约以及有关的国际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形成的一门具有实践性、操作性、涉外性一体化的专业课程。该课程开设的目标是培养学生掌握国际贸易实务理论和良好的商务习惯,并主要借助英语在日后的实际工作中开展外贸活动。因此,在该门课程中开展双语教学,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外语教学和专业教学相分离的问题,这样有助于培养既掌握专业知识又兼备外语能力的外贸人才。

2、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

高职院校国际贸易实务专业的目标定位于国际商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这种人才不仅要具备外贸理论知识,还要具备相应的商务应用能力。因此在《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中开展双语教学将提高学生专业知识和外语相结合的运用能力,可以解决外贸和商务操作的实际问题,满足市场对国际贸易应用型人才的需求,符合该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

3、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改革的需要

我们通过引进国外最新的该门课程原版教材,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们的课程体系、内容结构等,并结合我们的实际教学情况,对课程的内容以及体系进行重新的整合。此外,开展双语教学的任课教师为了能很好地实现师生之间的教学互动,通常会更加积极地编写和制作有特色的教学课件、教辅材料等,进而推动该门课程在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上的改革和创新。

二、国际贸易实务双语教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1、教材选择的困难

目前,市面上真正具有学科特色且适用于的《国际贸易实务》授课的双语教材不多,而且数量有限的国外原版教材虽然可以让学生接触到正宗的外语,也可以让我们学习到先进的教学理念,但是其针对性不强,价格偏高而且难度过大,教材内容也不完全适应我国国情,这样导致学生在使用过程中比较吃力,影响其学习的积极性。而国内出版的双语教材更多是将之前的中文版简单的翻译成英文而已,在语言的使用上并不地道,很难实现真正的教学效果。此外,仅有教材而缺乏其他的参考书籍,这样不仅影响了教师的授课水平,也直接影响到学生对课堂知识的消化和吸收。所以从这个角度说,教材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双语教学开展的瓶颈。

2、教学方式欠佳

由于对双语教学认识的不足以及受传统外语授课方式的制约,大多数教师在授课过程中通常“以译代讲”,更多是将精力投放在对原版教材的字、句翻译和讲解上,从而缺乏对专业知识的系统性讲解,使得双语教学变成英语翻译课程。此外,在双语教学中盲目加大英文授课比例,使得多数学生难以理解授课内容,从而导致师生之间缺乏互动交流,课堂教学枯燥无味,教学效果受到重大影响。

3、学生英语基础差,教学效果不理想

高职院校的学生普遍英语水平比较低,尽管已经学习了多年的英语,但是听力水平、理解能力、词汇量等还是非常的欠缺,而且课程中出现的专业词汇更是他们难以理解的,这样无形中增加了学生的学习难度。目前的教学状况是,英语基础比较好的学生能够很快的适应双语教学的授课模式,能很好的将英语和专业课程结合起来学习;而英语基础较差的学生由于在短期内无法快速的提高英语水平,因此难以与课程产生共鸣,从而影响了专业课的学习,他们的积极性和自信心也将会受到挫伤。笔者对所处高职学院国际贸易实务专业的100多名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表明,仅有30%的学生对双语教学表示赞同;而超过60%的学生表示难以接受。显然,学生的外语水平是制约双语教学开展的重要因素。

4、师资力量不足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双语授课的顺利开展,不仅要求授课教师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还要具备较高的英语水平;仅仅具有专业知识或英语能力都不能胜任双语教学。而目前的现实状况是,多数讲授该课程的专业教师,尽管他们的专业水平高、词汇量大、阅读能力强,但英语的运用能力相对欠缺,难以用英语对课堂进行有效的控制,他们的外语水平距离双语教学还有一段差距;而英语专业的教师虽然具有很强的外语授课能力,但他们不懂得国际贸易的专业知识,满足不了专业教学的要求。所以师资问题是阻碍双语教学开展的一个不可避免的现实障碍。

三、《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实施双语教学的建议

1、大力培养双语教学的师资队伍

师资队伍的强弱是决定双语教学能否顺利开展的核心问题。目前培养和加强双语教学师资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走出去”,即选派国际贸易专业的教师通过国内培训或国外进修的方式,提高他们的外语水平和双语授课的能力,从而保证教学的质量与效果;二是“请进来”,即积极引进有海外留学经历的或在外贸领域专业人士来充实双语教学的师资队伍,利用他们扎实的英语基础和较高的专业水准,通过辐射和带动,帮助双语教学水平的整体提高。

2、重视学生英语程度,提高学生英语水平

为了让双语教学可以顺利的开展,提高学生的英语水平是极其必要和关键的。在课程的安排上,应加大基础英语、公共英语、商务英语、英语函电等公共及专业英语课程的学习;在双语授课的课堂上,应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鼓励学生自由的表达,破除学生的畏惧心理,树立学生的自信;在学生的管理上,应通过早、晚自习强化训练学生英语口语、听力;此外,学校应通过多种手段和途径,如举办英语角、英文歌曲大赛、英文演讲比赛、英语文化周、增加外籍教师的授课数量等来营造良好的英语学习氛围。

3、整合教材资源

由于国外原版教材存在的弊端,以及目前市面上国内学者编写的英文版教材主要适合于本科院校的学生现状,要想真正解决教材问题,高职院校应鼓励国际贸易专业的教师结合自身宝贵的教学经验和学生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写校本教材;或者组织具有丰富的实际教学经验的课程专家组按照“理论够用、实际操作技能为主”的高职才培养理念,对国外原版教材或国内现有的英文教材进行的整合,编制出符合高职院校适用的双语教材。此外,任课教师还可以向学生提供获得外语教学资源的办法,如专业书籍、外贸网站等,这样有利于学生课后开展双语学习的自学活动,进而巩固双语教学的效果。

4、采用循序渐进式双语教学方法

双语教学不是一步就可以到位的。授课教师要充分考虑学生对双语授课的接受程度,在不同阶段调整中英文使用的比例,由简变繁、由少到多的开展。它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这个过程通常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大量中文为主,少量英语为辅。通常的做法是用英文讲解比较简单易懂的内容,用中文讲解的重点难点,课堂英语使用比例约为5%—10%。这不仅是让学生在视听上对双语教学的适应,也是避免部分英语基础薄弱的学生产生的学习压力,从而影响他们对专业课的学习效果。第二阶段:慢慢增加英语授课的比例。通常的做法是用英文讲解多数的授课内容,用中文讲解难点内容,课堂英语使用比例约为20%—40%。这是由于经过了前一阶段的磨合,师生已经熟悉双语教学的模式,学生在专业术语的英文词汇上也有了一定的积累,外语水平也大幅度提高,因此在这一阶段应逐步加大英语授课比例。第三阶段:英语教学为主。此时学生已经对专业词汇、专业知识、课程的整体框架较为充足的了解,对教师英语口语讲授中出现的专业术语能够敏感捕捉,因此教师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自由地分配中英文的比例,逐渐过渡到纯英语教学模式。

5、建立完善双语教学制度体系

首先,为保证双语教学的效果,应实行双语教师资格认定标准,教师只有通过一定的测试和评价才有资格进行授课;其次,为鼓励教师大力开展双语教学,学校应从政策、经费上给予一定的支持。比如提高双语授课课时的薪酬补贴;在教研课题立项、教学成果评审上给予政策的倾斜等等。再次,要进一步完善教师和学生的考核评价体系,从而推动双语教学的顺利开展。比如对授课老师的评价,为了避免只从学生角度出发的单一评价,我们可以通过督导组评价、专家评价、学生评教、同行评教或教师自评等多元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学生的考核,我们可以采取“平时成绩+实践操作成绩+商务英语口语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总评成绩”来考核学生的整体学习效果。

如上所述,虽然在《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中开展双语教学会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但是这种教学改革将有利于培养社会需求的、真正的外贸复合型人才。因此各高职院校应从自身的人才培养的目标、教学资源优势出发,结合该课程的特点,在教学过程中积极推广双语教学,并为双语教学提供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国际贸易实务论文 篇二

[关键词]高职教育国际贸易实务教学改革

目前《国际贸易实务课程》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目前高职类《国际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教学计划及教材基本上均照搬普高教育模式,偏重理论教学。纵观高职类国际贸易实务教学大纲和教材,大多数虽然在局部内容上对普高的计划和教材有所扬弃,更注重实践性,但体系上仍然是普高计划和教材的翻版,在实际教学中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些太理论化或不实用的问题。

2.教学方法单一,缺乏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中,国际贸易实务的教学往往以理论为中心,教学方法单一,案例教学,互动教学应用不足。学生只能凭想象力,理解力去掌握,导致学生对所学专业知识掌握得不灵活,不牢固,对课程的学习兴趣降低。

3.重理论、轻实践,缺乏实习实训基地和实习平台。传统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没有很好地突出知识的实用性。学生缺少体验进出口业务操作过程的机会,造成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差,很难全面系统规范的掌握进出口贸易的主要操作技能和操作方法,导致学生不能将理论知识用于实际业务中,缺乏外贸业务实际操作技能。

4.严重缺乏双师型教师,师资队伍满足不了高等职业教育的需要。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要求教师不仅要精通专业理论知识更重要的是要具有十分熟练的业务操作能力。可是目前绝大部分高职院校国际贸易实务教师都是大学毕业后就进入高职院校做老师,根本没有外贸实战经验,讲起课来只能是纸上谈兵,使教学效果明显下降。

5.课程教学与职业资格证书相脱节。职业资格证书是以职业资格为导向的社会考核,即是检验高职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衡量毕业生是否具有实用型人才类型非常重要的标准。但是在教学实践中许多老师并没有把教学与考证结合起来。很多学校也没有制定学生考取职业资格证的相关制度,导致学生只学课本,与职业技能相脱钩。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改革的方向

1.根据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制定相应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选用合适的教材。根据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相应地设置教学目标。使教学的内容和形式能紧跟时代的变化。在教材的选择上应该更注重实用性。在高职《国际贸易实务》教材的选择上,应该选择那些在内容上接近工作实际,案例丰富,更多、更详尽地附录了外贸单据样本的教材,这样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接触到实际业务,理解相关的知识。

2.改进教学手段,加强案例教学,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提高学生的综合业务素质。首先,在教学中应广泛运用现代化的设备和手段,如多媒体技术可以向学生提供充足的感性材料,在短时间内输送给学生大量的直观信息,提高教学质量。其次,案例教学在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教学中占有极为突出的地位和作用。其既可以达到吸引学生注意力,活跃课堂气氛的目的。又可以帮助学生对于一些重要知识点的理解,能使理论与实际有效地结合起来,以提高学生的综合业务能力。在案例的选取上要做到真实型、典型性和适应性的统一。

3.加强实习和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实习可分为校内实习和校外实习。校内实习主要通过建立模拟实验室完成。在模拟实验室以交易的基本过程为主线,针对业务函电的草拟,商品价格核算,交易条件磋商、买卖合同签订、信用证审核与修改、出口货物订舱、报验、通关、投保,以及贸易单据制作及审核等主要的业务板块,通过生动的案例、详尽的操作指南、案例评析和具体的图表实例以及大量的操作练习,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在连≮www.xuanchuanyuan.com≯贯的案例分析中了解和掌握交易基本程序和主要操作技能的有效途径。校外实习可以让学生真正体验实际的外贸业务操作过程和技巧,使学生在走入社会之前就能亲身去体验社会,提高实践操作能力。高职院校应该大力加强与企业的直接联系,实行学校与企业联合办学,通过“订单式”培养,让企业参与学校招生、学生实习、学生就业的全过程,使学生在入学时就从根本上解决自己就业的后顾之忧,真正让企业来评判高职院校的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4.狠抓教师培训,让教师到实践中锻炼。强化对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的培训,使之尽快的向双师型教师转变。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对双师型教师的需要,必须安排专职专业课教师到生产第一线进行进行专业实践训练。引导青年教师在重视理论与实践进修的同时,创造必要的条件使理论与实践进修的成果及时转化为实际应用、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

5.推行“双证”教育制度和双语教学,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所谓“双证”教育制度,即高职生通过二年或三年的学习,一方面获得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另一方面,高职生利用在校学习的有利时机,积极参加学校或社会组织的相关职业培训,通过国家组织的相关考试,获得相关的职业技术资格证书。如国际贸易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就可以考取外销员、报关员和单证员等职业资格证书,以大大提高其就业力。作为国际商务人才掌握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技能是非常必要的。其不仅要与外国客户进行流利的磋商,同时也要缮制相关的英文合同和英文单据,因此,《国际贸易实务》教学应使用双语教学。在《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教学中,教师在讲授该门课程涉及到的国际惯例,应该用中英文相结合的方式,可以使学生学到的知识与现实联系得更加紧密。同时要加强学生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和单据的缮制能力,使学生的业务综合素质得到全面的提高。

参考文献:

[1]陈莉。工商管理专业《国际贸易》课程教学研究[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6,(2)

[2]罗兴武.试论高职国际贸易专业课程的整合[J].职教论坛,2005,(5)

[3]戴士弘著,职业教育课程教学改革[M】.清华大学出版。2007

国际贸易实务论文 篇三

[关键词]FCR运输单据信用证对比分析风险防范

一、FCR单证的含义

FCR:ForwardersCertificateofReceipt(FIATADocument)货运人收讫货物证明,是国际货物运输协会联合会(以下简称FIATA)给其组织内部国际货运人推荐使用的单据。这是FIATA制定的关于国际货运收到发运给指定收货人的货物的标准凭证。国际货运收到货物后,立即将其收货凭证交与发货人,作为对货物负有责任的正式确认书。该收货凭证为非转让单据,且只可以签发一份正本。

二、出现FCR单证的原因

除了正式的海运提单B/L外,为便于贸易操作,现在出现了一些外观类似、也能作为提货依据,但不具备物权证明的提单变形。比如FCR(ForwardersCertificateofReceipt)FTBL(FORWARDERSTHROGHBILLSOFLADING)等。严格说来,这些单据只属于“承运人收据”,即货运人证明已经从发货人手中接收了货物。操作上与货代提单没什么差别,但却有实质上不同。出现这种单据的原因,主要是买家于出口地采购数量大,或者有商采购,或者有分公司直接下单采购的时候,货物集中运送,除可以节省运送时间外,又能够节省运费,因此商或者分公司往往指示出口商,或者供应商将货物交给承运人,由承运人预先向船公司包下若干货柜,而后由承运人负责装柜,待货物运抵卸货港或目的地时,再由承运人负责领柜或分送至不同地区的收货人,如此将可以节省不少时间和费用。在这种方式下,跟船公司签定运输契约的是承运人而不是托运人或发货人(SHIPPER),因此托运人或发货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以后,得到的单据是承运人收据而不是海运提单。目前,许多国际超市买家如WALL-MART、K-MARK等,多采用这种方式。

三、FCR的几个特点

(1)FCR一般只出现在FOB条款下;(2)FCR只是收据,而非提单这样的物权证明;(3)FCR如同CargoReceipt似的,谁都可以开具;(4)进口商不需要FCR就能够提货;(5)表面上的风险承担方是承运方

四、FCR单证与海运提单的区别

FCR是国际货物运输协会联合会(以下简称FIATA)给其组织内部国际货运人推荐使用的单据,从其字面含义看,该单据仅是货运人收到货物后出具的收据而不是运输单证,但根据FIATA出具的FCR样本和FCR的使用情况,货运人均在FCR正面显著位置记载:“我们基于不可撤消的指示将货物置于收货人控制之下或交予收货人。”在FCR仅记载“将货物置于收货人控制之下”时,货运人和收货人之间属委托合同法律关系,货运人根据收货人的指示为收货人收集货物、进行拼箱、租船订舱等,此时FCR仅具有货物收据的功能,不是海上货物运输单证,与提单的区别显而易见。但当FCR记载“将货物交予收货人”。即货运人承诺按照FCR记载的运输要求“运送”货物至目的地时,则货运人实际上处于无船承运人的法律地位。其签发的FCR应视为运输单证,系运输合同的证明,受我国海商法的调整。应属于“提单以外的单证”。我国海商法第八十条规定:承运人签发提单以外的单证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承运人接收该单证中所列货物的初步证据。由此可见,货运人签发的FCR和提单有相同之处,均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和承运人接收货物的收据。两者至少存在以下几点区别:

(一)FCR与提单的法律效力不同。提单是物权凭证,谁拥有提单,谁就拥有对货物的所有权。提单的转移代表货物所有权的转移。而FCR不是物权凭证,不代表货物所有权,它仅仅说明货运人接收货物的承运,是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

(二)FCR与提单的交付货物约束性不同。提单是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而FCR不具有该项特点。我国海商法明确规定,提单中载明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因此,如果是记名提单,承运人应向记名的收货人交付货物,如果是指示提单,承运人应按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如果是不记名提单,承运人应将货物交给提单持有人。如果承运人未凭提单交付货物则应对根据提单有权提货的人因此遭受的损失负赔偿责任。而我国海商法未规定FCR等提单以外的单证也是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因此承运人不凭FCR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不违反法律的规定。FCR一般都在正面显著位置明确记载“货物将直接发送收货人”,只要托运人接受了该单据,即应受该项约定的约束。因此承运人不凭FCR将货物交付给收货人也不违反运输合同的约定,可见在用FCR代替提单的运输方式下,承运人直接向收货人交付货物既不违法也不违约,无须对托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FCR与提单的采用前提不同。FCR一般只出现在FOB价格条款和EXW(工厂交货)价格条款下,提单的使用则无此局限。在FCR运输方式下,货物买方多为著名的国际超市或大型建筑项目的采购商,这些客户的订单一般具有量大、周期长的特点,一份订单很可能分多次运输,买方为节省时间和运费,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常常要求采用FOB价格条款或EXW价格条款,毕竟船公司给大买家的运费要比给普通客户的运费低得多。在上述价格条款下,货物运输由买方控制,买方往往指定卖方将货物交给货运人,由货运人预先向船公司包下若干货柜,而后由货运人负责装柜,待货物运抵目的地时,再由货运人在目的地的人负责领柜并分送至不同地区的收货人。从上述业务操作流程可以看出,和船公司签订海上运输合同的是货运人而不是托运人,因此托运人将货物交给货运人以后得到的单据是FCR而不是海运提单,除非托运人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不同意用FCR代替海运提单。而提单的适用一般与买卖合同约定的价格条款无关,只要买卖合同约定凭提单结汇,则货物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后,只要托运人提出要求,承运人就应当签发提单。

(四)FCR与提单被银行接受的条件不同。银行接受提单和FCR的条件有所不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第1924条规定:无论是什么样的运输单据,必须表明承运人名称,并由下列人员签署:承运人或其具名人,或者船长或其具名人。承运人,船长或人的任何签字必须标明其承运人,船长或人的身份。人的任何签字心须标明其系代表承运人还是船长签字。提单作为承运人签发的运输单据,系物权凭证,属于UCP600接受的运输单据的范畴。而FCR的签发人为货运人,FCR只具有货物收据的作用,仅表明货运人将根据约定将货物发送到目的地,不代表物权,不具有“通过将纸面单据(PAPERDOCUMENT)交给另一方就将在途货物的权利转移给另一方”的功能,所以通常该运输单据不被银行所接受,除非开证人在信用证中明示“FCR是可接受的”。

(五)FCR与提单的可转让性不同。依据我国海商法的规定,除记名提单外,指示提单和不记名提单均可转让,可转让性意味着提单持有人可以在目的地通过提交单证来获得货物所有权,而不论此时的提单持有人是否是和货物托运人签订买卖合同的买方。FCR与提单不同,在目的地交付货物并不依赖FCR的转递,原因在于FCR不具有与交付相关的固有属性即可转让性,FCR是不可转让的单证,货物只能交给FCR记名的收货人。

五、使用FCR单证的风险以及防范

与信用证提单结算方式对比,FCR单证结算的风险是显而易见的。

(一)若客户直接要求使用FCR单证结算,非信用证方式结算。这种情况主要是发生在卖方或发货人的货运是买方指定的,并且该货代是国际货物运输协会联合会的内部会员时,由货运签发给发货人FCR单证,卖方可以直接凭此单证向银行结算货款,无需买方开立信用证。这种情况下,买方省去了开立信用证的费用,并且可以及时通过货代提货。但是对于卖方风险较大,有可能是发货了,而银行不予以结汇,买方却可以先行提货。这显然与信用证结算相比,卖方承担较大风险,有可能会货款两空。

(二)若信用证中规定使用的不是B/L,而是FCR时,这种条款下,虽然是信用证结算,但没有使用正式的海运提单,客户可能通过与货运公司勾结,先行提货。如果是信用证提单结算的话,卖方持提单通过信用证方式结算货款,买方首先要开立信用证,提单才通过银行传递到买方,买方不付款是不可能提货的,提单就代表货物的所有权,买方付款获得提单后,才拥有对货物的所有权。所以,使用FCR的风险仍然由卖方承担。

(三)若采用FCR结算的进口商为信誉良好的著名的国际超市买家时,出口厂商和银行也普遍接受这一条款。因为,在FCR条件下,对厂家来说,往往做FOB比做CFR价格要划算些,毕竟船公司给大买家的运费,要比给普通厂商的低得多(欧基港几乎低1/3,且不受季节波动影响),这对厂商是有一定吸引力的。而且,买家所选择的承运

人都是具实力且关系良好的船代,一般也不会有什么问题。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实际上还是由出口厂商承担风险的。因为超市买家的订单,一般都有量大、周期长的特点,一张订单很可能会分许多次出

货,一年多才出完也很常见。在这个过程中,一旦出现什么问题,买家就会掌握主动权,利用FCR的特点,先行提货,不影响自己的销售,同时随便找个什么理由暂时不赎单不给钱,给出口厂商带来资金周转压力。除非出口厂商与买家撕破脸打官司,但这种情况显然不太可能,劳神费力花钱不说,还有剩下的货物交还是不交?特别是某些产品季节性强,资金占用多,专为某个买家生产的货物,转卖他人往往损失颇大。各项因素考虑下来,出口厂家多半会选择吃点亏,息事宁人。

因此,对于FCR要相当谨慎。特别对于那些容易出问题的单,如原料紧张,价格波动大、订单下得太晚等等的,宁愿承担运费波动风险,也要坚持做CFR或CIF以及信用证提单结算。因为,信用证提单结算在上述情况下的风险都远远低于FCR单证结算,大大保护了卖方的利益。

(四)FCR还有一个常见的法律诉讼风险那就是当卖方结汇失败时,卖方就有可能将买方的货物运输人当作承运人来告。因为通常物流公司有很多服务产品,包括性质相反的人服务和无船承运人服务,如果不注意服务产品风险管理.就有可能被法官认定为承运人.从而产生可能的法律诉讼风险。那么.如何防范FCR下的法律诉讼风险?我认为要从两方面着手:

1.在设计单证和操作过程中,尽量表明服务产品的性质,即是卖方运输人的服务,而非无船承运人或卖方运输人服务。

国际贸易实务论文 篇四

1.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学生对知识的获取不再是被动接受,而是通过个人或小组对案例的探究来实现,教师主要起到鼓励和指导的作用。在教学过程中,通过对案例的剖析、引申使学生的视野更开阔、思维更灵活和深刻,创新能力也得到进一步发挥。案例教学的使用,可以在教学过程中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增加学生和教师之间的交流互动,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

2.提升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传统教学法注重学生对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强调的是学生记住多少,强迫学生死记硬背,而忽视了对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忽略了学生对知识的灵活运用。通过案例教学的运用,学生可以运用学过的理论知识对案例进行分析,提高了学生自主学习的兴趣和能力,养成自学习惯,不再一味地依赖教师的讲授和解答。并且在对案例进行分析和讨论的过程中,学生积极发言,锻炼了语言表达能力;与不同意见同学间的交流,可以锻炼学生的沟通协调能力。

3.便于学生熟练掌握国际贸易业务流程。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应用科学,教学内容涉及到国际贸易术语、国际贸易条件、国际贸易程序、国际贸易方式、国际贸易法律法规等多方面知识,具有流程长、涉及面广、环节多、难度大、涉外性等典型特点。通过案例教学,可以把枯燥的理论知识连贯起来,使学生对相关知识融会贯通,掌握完整的国际贸易业务流程。

二、国际贸易实务案例教学法的设计理念

(一)注意案例的典型性和时效性

由于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信息量较大、涉及知识较多、案例选择也有很大的选择余地,所以教师在确定案例时,要选择与理论知识关系密切且具有典型性的案例。例如,学习不可抗力时应该了解: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是指合同签订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控制、无法克服的意外事件(如战争、车祸等)或自然灾害(如地震、火灾、水灾等),以致合同当事人不能依约履行职责或不能如期履行职责,发生意外事件或遭受自然灾害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职责的责任或推迟履行职责。构成不可抗力的条件主要包括:1.意外事故必须发生在合同签订以后;2.不是因为合同当事人双方自身的过失或疏忽而导致;3.意外事故是当事人双方所不能控制的,无能为力的。有以下两个案例可以选择:1.某年,我国A公司与英国B公司成交小麦100公吨,交货期为当年5—9月。签约后,A公司购货地发生水灾,于是A公司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免除交货责任,但对方回电拒绝。问题:A公司要求以不可抗力免除交货的理由是否充分?2.某年,我国A公司与日本B公司签订进口日本某高新技术设备的合同,交货期为9月15日,合同签订后,日本政府发文限制了对该高新技术设备的出口,从10月1日开始限制出口。日本B公司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我国A公司坚持要求履行合同。问题:该合同以不可抗力免除交货的理由是否充分?以上两个案例都有助于巩固学生对不可抗力的理解,但明显可以看出,第1个案例要比第2个案例更具典型性,更需要学生通过自己思考才能回答。因此,在教学时间紧的情况下,可优先选择第1个案例。

(二)注意案例与其他知识的联系性

由于国际贸易业务是由多种知识串联在一起组成的流程操作,因此在案例的采用上要注意与其他知识的联系性。例如:我国某外贸公司与国外B公司达成一笔出口合同,信用证规定“数量9000公吨,7—12月份分批装运,每月装1500公吨”。卖方在7—9月份每月装1500公吨,银行已分批凭单付款。第四批货物原定10月15日装运出口,但由于台风登陆,第四批货物延迟至11月2日才装船运出。当受益人凭11月2日的装船提单向银行议付时,遭银行拒付。后来受益人又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银行付款,亦遭银行拒绝。问题:在上述情况下,银行有无拒付的权利?为什么?此案例就是考察不可抗力与信用证条款的联系性。不可抗力是一项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即发生不可抗力时,进口方不能以此向卖方索赔或拒付货款。但信用证是一项独立于合同外的自足文件,银行不受合同的约束。根据《UCP600》的规定,银行不承认受益人因不可抗力而有改变信用证条款的权力。因此,本案例中的受益人引用不可抗力而要求银行付款,银行有权拒绝付款。通过这个案例就使学生加深了对不可抗力的理解,同时也更巩固了对信用证相关知识的掌握。

(三)充分发挥教师的引导作用

在案例教学中教师的引导作用不容忽视。在每一次案例教学之前,教师要认真备课,对相关案例做到心中有数,并有自己的独到见解。由于课堂时间有限,教师应要求学生提前预习案例,提示学生做好相应的理论知识准备。教师可根据班级人数要求学生分为若干小组,每组成员人数相等、实力相当,每组设组长一人,组长可轮流担任。在学生自主讨论时,教师在全班巡视,观察各组讨论进展,适时参与,可以进行提示,可故设疑团,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勇于发言。小组讨论结束后,每组选派代表发言,表达本组观点,其他学生可作补充发言。最后,由教师对学生的发言进行总结,并指出每个小组对相关知识掌握的不足之处。在整个过程中教师应始终扮演引导者与鼓励者的角色,通过鼓励、提问、奖励等方式调动学生参与讨论的积极性。

三、国际贸易实务案例教学法的注意事项

(一)注意建立长期有效的学习激励机制

由于学生习惯了教师讲授、学生听讲的模式,因此在案例教学中,可能会存在一些学生不积极思考,不积极参与,缺乏主动参与的动力。因此,良好的案例教学必须要有一个有效的激励机制,即将每个学生在讨论过程中的表现进行量化计分,计入平时成绩。当然,该成绩的评定并不仅仅是答案的正确或错误,还在于学生事前的准备、讨论时的参与以及事后的总结,还可以通过考虑其思路是否清晰,思维要点的选择是否科学,能否抓住问题的实质等进行综合评分。此外,为了激励学生积极参与讨论,还必须让学生明白:积极参与讨论是让自己的观点接受挑战的过程,也是锻炼从业能力的好机会,可以让自己的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说服他人的能力得到锻炼,这些能力都是在现实工作中所必需的。

(二)注意对学生案例分析的总结评估

案例教学是对理论知识的巩固与加深,学生的表现可以体现对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因此,在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应针对学生讨论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及时的总结与归纳,以期发现理论知识掌握的薄弱环节,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强调。所以,案例教学与传统教学法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

(三)注意与其他教学方式相结合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较先进的教学方法,在培养学生能力方面能够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但也要注意案例教学法也应与其他教学法相结合。例如,以讲授为主的传统教学法对于学生掌握基本理论知识是非常好的教学方法,而且此种知识类型也不适用于案例教学法。另外,把案例教学法与多媒体教学手段相结合,能使教学内容更形象、生动、直观,信息量更大,更能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也有利于学生的理解、记忆和掌握。

四、结语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是一门操作性非常强的课程,而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没有接触到具体的贸易业务,对国际贸易的业务流程、国际贸易惯例的理解和掌握有一定的难度,通过案例教学的使用,有助于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及对业务流程的掌握,可以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国际贸易实务论文 篇五

从高等学校国际贸易专业学生就业面向来看,外贸人才可分为研究型或学术型外贸人才和应用型外贸人才两类。应用型外贸人才又可分为应用型对外管理人才和应用型外贸经办人才。应用型外贸人才培养主要应由二类和三类本科院校完成,而二类本科院校培养的应用型外贸管理人才比例相对三本来说较大,三类本科院校的人才培养方向则主要是应用型经办人才,职业高等院校培养定位则单纯是应用型外贸经办人才。应用型外贸经办人才的培养重要的是使其具备良好的外贸实际业务经办能力,服务于这一培养目标,国际贸易专业本科课程体系中的《国际贸实务》课程占据至关重要的地位。因此,有必要展开讨论三本院校《国际贸实务》课程的教学问题。

三本院校大多是民办高校,应以市场为导向,人才培养也应顺应市场需求,当前普遍存在人才培养模式与市场需求不符的问题,从而导致国贸专业人才市场的现状:人才需求很大,国贸专业毕业生也很多,但外贸企业却招不到符合要求的外贸人才,或招到的人才并不能胜任外贸相关岗位的工作。我们应该结合市场上外贸人才需求的特点,三本院校学生的自身特点,去探索如何设置国贸专业的课程体系,去进行《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教学工作,从而保证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三本院校国贸专业的课程设置应该更侧重于培养学生的外贸实操能力等业务经办能力,因此需要相关课程的配套。以我校为例,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培养目标定位在培养国际贸易领域的应用型经办人才,使学生通过学习能胜任政府相关部门、涉外企业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贸易业务、市场营销以及外贸会计等经办类岗位的工作。因此,要求学生具备业务经办能力、专业理论知识、电子商务应用能力、外语能力以及沟通能力等。其中实际业务能力,需要通过《国际贸易实务》、《国际结算》、《外贸函电》、《海关实务》、《外贸流程实训》、《国际商法》、《国际市场营销》、《国际商务谈判》、《外贸跟单实务》、《外贸业务员综合业务》、《外贸单证操作实务》等课程体系来支撑,而随着后续《外贸跟单实务》、《外贸业务员综合业务》、《外贸单证操作实务》、《外贸流程实训》等实训课程,包括实验室外贸模拟软件上机操作等的不断丰富化、精细化、完善化,《国际贸易实务》课程不仅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应用学科,甚至某种意义上变成了以上后续课程开设的理论基础,使学生初步掌握有关国际货物贸易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是一门必修的专业基础课程,也是后续相应实训课程的理论支撑。因此《国际贸易实务》的教学应该侧重于国际货物贸易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讲授。

二、当前《国际贸易实务》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社会对于国际商务人才,包括应用型外贸经办人才知识结构、实践能力以及综合素质要求的不断提高,在理清《国际贸易实务》在高等院校整个外贸人才培养体系中的定位的基础上,发现当前《国际贸易实务》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针对问题提出适宜的对策也显得尤为必要。根据笔者参加教学研讨会听取其他相关教师的意见、与一些专业教师的沟通交流以及自身工作中的感悟等,笔者认为当前三本院校《国际贸易实务》教学中主要存在以下方面的问题:

1、课堂教学以教师讲授为主,案例教学等教学方法使用较少,学生积极性不高,课堂氛围不够活跃。

当前的《国际贸易实务》课堂教学仍然主要以传统的教师授课方式为主,单方面的知识灌输,使学生不能很好的参与到课堂中来,因此容易溜号,学生积极性不高,课堂缺少活跃气氛,并且学生学到的东西很容易忘记。启发式教学与案例教学等教学方法使用较少,或者使用了案例教学方法,但是并没有运用好这一方法。

2、理论没有很好地结合实践。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教学更多的是对知识点本身的讲解,使学生并没有领会实践中如何运用的问题,因此,即便开设了《国际贸易实务》课,在后续的其他诸如《外贸流程实训》等课程的学习或是企业实习时,学生还是无法用所学理论知识指导实践。

3、教学评价手段不能很好的服务于教学目标的实现。

当前的教学评价手段运用相对单一,如考勤、作业和期末考试的方式,这些方式并不能很好的考核学生在课堂参与的情况、对课堂学习的积极性以及平时学习的效果等,过程教学的考核手段运用较少,或者运用不当。

4、专业教师外贸从业经历匮乏。

三本院校专业教师大多缺少相应的外贸从业经验,这对于实践性强的国际贸易专业系列课程的教学是十分不利的。教师从业经历的缺乏,必然导致课程教授过程中不能用实例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这也是导致学生学完相关课程后仍然不会操作的主要原因之一。而这样的现状解决起来较难,一方面高校考核教师不止授课,还有科研成果等,教师的时间可以用来去积累从业经验相对较少,另外教师本身并没有很好的渠道去联系外贸企业从业,学校如果不鼓励教师去企业实习,也不给教师搭建这样的平台,那么这一问题想解决起来很难。

三、解决《国际贸易实务》教学中问题的对策研究

针对《国际贸易实务》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们应结合学校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市场对外贸人才的需求、学生的自身特点等,进一步加强教学模式的思考,使其切实的服务于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的目标。因此,应进行相应的教学方面的改革。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

1、在教学内容方面

要以解决实际业务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为首要目标,注重学生基本业务操作能力的培养,增加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比重,如simtrade模拟实训课程的配套。授课过程中,多用习题,特别是一些与外贸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相关的题,历年考试真题,这样学生一举多得,既学到的知识,又可以把知识灵活运用,而且还可以去报名一些外贸类的职业资格认证考试。

2、在教学方法方面

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多媒体教学课件、各种外贸流程图等,运用各种单证实例,鼓励学生多去浏览外贸相关的网站,如商务部、联合国贸发会议等,了解行业动态,加深对所学专业知识的理解,请一些业内人士来学校为学生开专题讲座,比如外贸公司的、海关、银行、商检局的人员,也包括邀请已毕业的从事外贸工作的校友做报告、座谈会等。

3、案例教学法的运用。

运用案例教学法,加强师生互动,学生讨论,提高学生课堂参与的积极性,对学生更好的理解相关知识点以及提高其分析问题域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重要作用。案例教学有助于学生学习自信心的培养,老师的关注、学生自身的成就感都会潜移默化的影响学生对课业的学习。讲课之前采用案例导入,会引起学生对本节课所学知识点的兴趣,并且带着相应的问题开展学习,往往事半功倍。应该注意的是,案例教学法的使用中,案例的选取和展开讨论很重要,案例的选取要恰当、典型、精而非多而广,而针对案例展开讨论,需要教师灵活考虑学生的特点具体实施。

4、在课程评价体系方面

评价方法应更多的注重过程考核,过程考核与期末考试相结合,注重学生课堂表现的考核,包括参与度,与老师互动,包括质疑、提问的积极程度,回答问题的准确程度等。

5、学校也应努力为学生创造条件去到外贸企业实习

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争取让更多的学生能够有机会到外贸企业、海关、银行、船运公司等实习。

6、师资力量建设。

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做诗也会吟。上面就是宣传员给大家整理的5篇国际贸易实务论文,希望可以加深您对于写作国际贸易实务论文的相关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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