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范本合同范本(素材下载8篇)9-7-91

0 2024-04-25 09:21 来源:www.xuanchuanyuan.com 手机版

合同可以有效防止双方之间发生误会和矛盾,使双方的关系更加稳定。工程合同范本合同范本规范是怎样的?下面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工程合同范本合同范本,供大家参考。

工程合同范本合同范本篇1

甲方:

乙方:

乙方因在 工地施工需要,租用甲方18吨振动压路机一台,经双方协商,将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日期:从_年____月____日至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租赁方式:乙方按月租形式租赁甲方18吨振动压路机一台,每月租金 元。租金从进场之日算起,直到压路机退场为止,不管下雨、下雪或工地待工均按月租计算。

三、付款方式:甲方振动压路机进场后,乙方先垫付 元给甲方,其垫付款最后退场时结帐扣除。压路机的租金每月月底结算付清,乙方不得拖延,如果乙方未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进行支付,乙方应承担延期支付的租金利息,并且甲方有权运走压路机。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配备一名技术熟练的司机,并负责司机工资。

(2)甲方司机要服从乙方施工员安排调度。

2、乙方责任:

(1)乙方要保证甲方压路机在工地施工中的安全(操作安全由甲方负责)。与施工现场发生矛盾和纠纷由乙方负责。

(2)压路机燃油(柴油)和压路机的租金发票税费由乙方负责,并无偿提供甲方工作人员食宿。

(3)压路机未工作时,乙方要负责看守,如压路机被人损坏或被盗,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压路机在工地需要加夜班时,乙方应补助压路机司机夜班费。

五、压路机进出场平板车拖运费甲乙双方各付一趟。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租赁期间双方都不得更改合同,如一方要终止合同,应提前十五天通知对方。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 话: 电 话:

_年____月____日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范本合同范本篇2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结合工程主合同(甲方所签 合同)的要求,就 工程分项工程施工承包事宜协商一致,并签定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协议分项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工程量及价格

1.1 主合同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分项工程范围:

1.4 工程项目、工程量、工程价格:

工程项目、工程量、工程价格详见附表《工程量清单》,如果整体安排的需要,甲方可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对部分项目作调整。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用作估算合同价款的工程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工程量,用于结算的工程量是以监理、业主验收、签发批准核定的工程量为结算依据,结合现场施工情况给予乙方核实确认的各项目工程量。

1.5 本协议承包方式:

本协议的承包方式为单价不变承包方式,单价不变承包指甲乙双方合同签订时所确认的单价项目,单价不作任何调整。本协议中工程均为估算工程量,乙方不得因为工程量的增减而变更单价。

1.6 协议外工程项目、设计变更需要新增单价时,乙方须提供基础资料。

第二条 施工工期及进退场要求

2.1 协议工期:

开工日期:

完工日期:

(如遇特殊情况、业主要求设计变更、其他需处理等情况,工期顺延。)

2.2 施工设备及人员进场:

进场设备必须按《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中所列,同时必须满足现场施工需要,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具体要求见附表

2.3 阶段性工期及单项工程完工时间:

按甲方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执行。乙方必须满足甲方施工进度计划的整体要求;若乙方进入现场的设备、人员等不能满足工期要求,工期滞后进度计划5天后,甲方有权请第三方来协作乙方赶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单价的价差,进出场费、临建费等)由乙方负责,并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如若乙方因为自己的原因,确实没有能力完成协议任务,要中止协议撤场,只能将人员撤离,机械、设备留下无偿供甲方使用,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的工期损失、设备和人员的窝工费由乙方负责。

2.4 退场时间:按甲方通知的退场时间执行。

第三条 本协议文件的组成及协议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

3.1 本工程主合同

3.2 中标通知书或进场通知书

3.3 主合同所列附表、附件或专用条款

3.4 施工图纸、设计修改通知

3.5 标准、规范及主合同的有关技术文件

3.6 报价书、工程量清单及相应报价表、承诺书等

3.7 甲方审定的施工管理办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等

3.8 经双方确认进入本协议的其它文件。

第四条 设备、材料及机械设备

4.1 施工设备

4.1.1 本协议工程的施工设备均由乙方自行提供,在协议签订3天内乙方应将设备配置情况及进场计划报送甲方,计划进场的施工机械应充分满足施工生产需要,进场施工设备需报甲方签到,按甲方现场总体要求进行停放管理,不得随意进出指定区域和乱停乱放,并喷涂北京太平洋纪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徽标。

4.1.2 乙方施工设备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离开现场,否则执行罚款相关条款。

4.1.3 乙方施工设备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对安全风险较高的设备由乙方购买相应的保险。

4.2 施工材料

4.2.1 本协议工程所用材料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所用施工材料,特别是构成主体工程或永久工程的材料符合甲方ISO-20_版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质量、安全管理的要求,同时必须是监理批准使用的材料,并按主合同要求向甲方报送所有材料的材质书、检验报告(必须是国家鉴定机构出具)、出厂合格证等资料。

4.2.2 乙方为完成本协议项目的材料,其运输和仓储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仓储地点由甲方指定。

4.2.3 乙方如需甲方代购材料,甲方将收取乙方材料价格2.5%的采保费。

4.2.4 乙方需在甲方租赁周转性材料,需提前14天向甲方提出申请,并按照甲方相关规定执行,其租赁价格根据现行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4.3 业主提供的工程设备

4.3.1 乙方应根据协议进度计划的安排,提交一份满足工程设备安装进度要求的交货日期计划。

4.3.2 乙方负责接收业主提供设备的卸车、验收、仓储保管、材料倒运等相关的工作,并按主合同的要求完成各项工作。设备的停放需按甲方计划指定地。

4.4 机械设备

4.4.1 甲方现场提供机械设备给乙方租用,其机械租用价格另行一议定。

第五条 现场施工道路、风水电及营房营地

5.1 现场施工道路

5.1.1 甲方负责修建场内、外临时施工道路,乙方使用并有责任维护保养场内、外临时施工道路。

5.1.2 乙方自建临时施工道路要事前报甲方批准并符合甲方总体现场要求和技术要求,同时应无偿提供给业主、监理、甲方和其他施工方使用。

5.2 现场施工用风水电

5.2.1 施工用电:由甲方在施工现场范围内提供低压侧接线点开始供电。

5.2.2 施工用水:甲方沿场内临时施工道路,在永久征地线内布置施工用水的主管路,在相应的工程部位附近设置端点,该点以上由甲方管理维护,该点以下至工作面的支管路由乙方安装维护并拆除。从干管至工作面之间的支管由乙方自行架设,其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应单价中,甲方不再单独计量支付。水费 元/m,乙方负责在工作面端安装符合质检要求的水表并将水表初始读数报甲方核对,水费在当月结算款中予以抵扣。

5.3.2 乙方自备电源,其发电站(机)到各工作面的整个设施安装拆除方案要报甲方批准,并由乙方负责日常维护和承担运行安全责任。

5.4 现场营房及营地

5.4.1 乙方无偿使用甲方提供材料堆放需要的场地、约30m仓储、约150m2办公及生活用房,使用时段中,每月甲方按生活用电 元/kwh;生活用水 元/m3(计表)的固定价格在支付结算中予以抵扣。

5.4.2 甲方提供的临建设施如若不够使用,可临时向甲方租用,费用由乙方承担。

5.6 乙方自建满足工程所需的其他临时工程并承担其费用,负责施工现场的维护管理。

第六条 现场机构设置

6.1 乙方应建立完善的现场施工技术、安全、质量、实验检测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6.2 对工期、安全、质量和甲方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乙方人员和无故不服从甲方协调指挥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责令其离开工地。

6.3 本协议签订后3天内乙方将现场施工管理机构设置及负责人、各类专业技术人负责人名单以书面形式报送甲方。

第七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7.1 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技术规范、标准、设计通知和主合同文件中技术、质量要求及标准组织施工,并按甲方质量体系程序文件要求控制质量和出据各类文档资料。

7.2 乙方现场设定的工程质量负责人必须是执证上岗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行使其职责,无甲方授权乙方不可直接向监理工程师申请验收。

7.3 凡隐蔽工程在覆盖前,乙方须在自检合格基础上填写自检报告报送甲方,经甲方和监理验收合格后才能实施下一道工序施工。

7.4 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应自觉接受甲方、监理、业主的检查和监督,乙方所承担的的本协议工程完工后30天内,乙方应按照业主、监理工程师对竣工资料移交的要求向甲方提交本协议分项工程的竣工资料(原件一套,复印件5套,及电子文档),其具体提交数量根据主合同总体要求可进行相应调整。

7.5 若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如若验收不合格、试验资料不合格,必须全部返工,因返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工期责任。

7.6 在施工过程中如若甲方发现乙方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等行为,除全部返工外,第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第二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万元,第三次乙方自动将人员撤出场,机械、设备留下无偿供甲方使用,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7.7 为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防止施工过程中质量事故的发生,甲方将在月进度付款中扣留结算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按期完工,质量合格并经竣工验收后返还

2.5%(与业主返还同步),剩余部分待质保期满业主返还质保金后28天内付清。

7.8 本协议工程的保修期为主合同期限(保修期从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后算起)。

7.9 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质量缺陷或质量问题,乙方应及对予以处理。若乙方在甲方通知后未能及时处理,或有意隐瞒联络方式无法通知到乙方,甲方有权代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从其质保金中坐扣。

第八条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8.1 乙方必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的安检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障体系和措施,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规范组织施工,保证施工作业安全。

8.2 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资格证书,乙方应将其名单(含上岗证、IC卡号、身份证复印件)统计报送甲方备案。

8.3 乙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法》,确保安全生产。所发生的一切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由乙方自行处理及承担全部直接、间接损失和相关费用。

8.4 乙方应自觉与当地村民、相邻施工单位搞好关系,不得诋毁、谩骂、殴打上级主管部门和协作单位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严禁斗欧打群架、无事生非等事件发生;如若发生打架事件,参与打架的责任方无条件退场,责任、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万元。

8.5 乙方应做到科学化、规范化施工,不得干扰其它部位施工作业,并按甲方总体要求进行文明工地创建,做到文明施工、工完场清。

8.6 乙方应按协议规定履行其安全职责。乙方应加强对施工作业安全的管理,特别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材料和爆破作业的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并利用每天上班前5分钟对职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作好文字记录备查。

8.7 为确保施工正常进行,乙方在雨季施工应做好防汛度汛工作,保证施工安全;并保证森林防火及用电安全。

8.8 在施工现场要挂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文明施工标语标示牌、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确保有非常好的施工形象,满足业主、监理和甲方对文明施工的要求;如若乙方不能满足业主、监理和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让其它人来做,费用从乙方计量款中扣除。

第九条 工程测量、检验、试验

9.1 本分项工程所约定的工程范围内施工测量由乙方负责(包括按规定填报资料),费用由乙方负责。

9.2 本分项工程所约定的工程范围内施工检验、试验由乙方负责。

9.3 甲方有权派专业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监督。

第十条 管理费

10.1总公司和分公司管理费:协议内项目,总公司按乙方结算产值的2 %计扣,分公司管理费按乙方结算产值的1 %计取

第十一条 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和质量保证期

11.1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须向甲方交纳 万元 (大写 万元)履约保证金,待本协议约定的乙方的全部职责履约完成后无息退还。

11.2 质量保证金:甲方从第一个月结算开始,按乙方每月工程结算价款的5%坐扣,工程按期完工,质量合格并经竣工验收后返还2.5%,剩余部分待质保期满业主返还质保金后1个月内付清。

11.3 质量保证期 :本协议工程的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从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后算起)。

11.4 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质量缺陷或质量问题,乙方应及对予以处理。若乙方在甲方通知后未能及时处理,或有意隐瞒联络方式无法通知到乙方,甲方有权代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从其质保金中坐扣。

第十二条 工程结算和支付

12.1 本协议《工程量清单》中单价包括由承包人承担的临建费、直接费、间接费、其它费用、税金等全部费用和要求获得的利润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责任、风险和为完成本项目施工不单独列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2.2 本协议工程项目工程量、价格见工程量清单及相应报价表。

12.3 工程结算支付采用银行转帐方式。

12.4 结算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根据设计要求以及甲方的要求完成施工并经甲方会同监理最终验收合格,经甲方核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作为本协议工程项目的结算量。

12.5 乙方应在每月26日前按甲方规定的报表(包括工程量签认单、质量验收评定表等,均为原件)一报,甲方向业主办理完毕工程结算手续后 10 日内向乙方办理工程价款结算。若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逾期,超出月份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支付乙方。

12.6 甲方按业主所结工程款(货币)的同等比例并扣除 规定费用后对乙方进行支付。

12.7 工程结算时甲方应扣除下列费用:

12.7.1 乙方当月领用的材料费。

12.7.2 乙方当月使用甲方的施工设备费。

12.7.3 工程质保金(按当月工程结算款的5%)。

12.7.4 乙方当月使用甲方的风、水、电、房租等费用。

12.7.5 按当月工程结算款3.22 %代扣三税(其余税金由乙方自行办理)。

12.7.6 其他费用。

12.8 当工程结算达到本协议工程项目价款总额的90%(含已扣质保金)时,甲方暂停付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双方办理竣工结算(扣除质保金)后30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

12.9 本协议工程项目质保金的支付

在甲方主合同全部工程办理完验收鉴定、移交签证起至质量保证期满,经业主验收合格,结算工程质保金后28天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12.10 工程预付款

12.10.1 本协议分项工程无工程预付款的支付。

12.11 乙方应及时支付民工工资,并保证不拖欠民工工资,否则,甲方可直接从乙方的结算费用中支付。

12.12 乙方应在每月结算款办理之前向甲方提供由银行出具的能证明资金使用的凭证,以保证资金用于本工程。

第十三条 双方职责

13.1 甲方职责

13.1.1 甲方应负责做好本协议工程的现场施工协调和组织策划及工程竣工验收。

13.1.2 甲方负责及时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 1 套和转发设计、监理文件和施工指示,并对施工进行技术指导(含技术交底)。

13.1.3 甲方按主合同的总体进度计划及监理批复的施工进度,负责审核并批准乙方的施工方案等。

13.1.4 甲方负责对乙方施工进度、安全、质量等全过程进行监督(但不能免除乙方责任),若工程进度出现滞后、工程质量出现严重问题、施工安全出现严重隐患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若在规定整改期限内仍达不到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工程项目范围或中止本合同,其间发生的相关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

13.1.5 甲方统一负责向监理、业主报送工程结算和价款支付。

13.1.6 其他应由甲方履行的职责。

13.2 乙方职责

13.2.1 乙方应服从甲方、监理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进度、质量、安全等负责。

13.2.2 乙方应严格执行本合同目标施工计划和甲方审批的施工进度计划,单项工程开工前 7 天,应向甲方报送施工方案、施工计划和施工资源配置方案,并由甲方审批后方可实施。

13.2.3 乙方不得转让本协议工程项目或进行本协议工程项目的分包。

13.2.4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统计报表制度和报表格式报送工程结算表。

13.2.5 为保障工程施工的正常秩序,乙方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施工期内在现场的时间每月不得少于25天,达不到要求按每天壹万元支付甲方违约金,短期离开工地应书面征得甲方项目经理或其委托人的同意,并委托一名全权代表代行其职责。

13.2.6 乙方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做到工完场清,并不得损坏现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如发生损坏,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13.2.7 乙方应加强对本单位职工的思想教育,规范其行为,做到遵纪守法,在工地不得发生打架斗殴、违法违纪事件,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生产中的废水、废气、废油、烟尘等排放及生活垃圾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13.2.8 乙方应负责已完工程移交前的维护。

13.2.9 乙方应做好自身人员的安全教育、施工防护,做好队伍内营区内的治安保卫工作并接受甲方督查。

13.2.10 乙方必须购买高危施工人员人身伤害险(签订合同后半个月内将复印件交与甲方经管部);全员工伤险;特殊设备财产险;第三者责任险。

13.2.11 由甲方所提供机械设备的使用、操作运行、维护保养、安全措施等均由乙方负责;工程完工后完好无损的退还甲方签收,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13.2.12 乙方必须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做好队伍和营区的治安防范。

13.2.13 乙方必须考虑并承担由于气候(冬季、高温季节)的原因造成工程歇工的一切影响。

13.2.14 乙方须主动配合甲方解决民扰的事宜。

13.2.15 其他应由乙方履行的职责。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争议、仲裁、罚则

14.1 因主合同不能继续履约或甲方终止执行主合同,本协议的履约也自然终止。此终止甲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按业主对甲方的结算比值同比例对乙方进行结算。同时退还乙方所提交的履约担保。

14.2 若乙方将本协议项目另行转让或再分包,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转让项目或直接终止本协议,其间发生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14.3 若乙方原因未达到本协议工程控制性工期要求,每拖延一天计取违约金10万元;

14.4 若乙方原因造成主合同规定的其他违约事项,则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信誉损失,按乙方分包工程价款 10%计取违约金,并赔偿相关损失。

14.5 乙方必须按照《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工期要求,配置足够的劳动力资源和设备资源。如若质量、安全、进度、形象不能满足业主、监理和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作出处理甚至清退乙方出场,发生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14.6 本协议未规定的违约责任,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违约责任规定处理。

14.7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并根据该会的规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 他

15.1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应负责缴纳地方政府规定征收的费用。

15.2 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系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双方应按规定执行。

15.3 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廉政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其规定。

15.4 本协议履约中甲乙双方往来的通知、指示、要求、确认、决定等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并应送达甲方现场项目部和办理签收手续。

15.5 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工期完成协议工程任务,甲方免收4.2.3规定的费用;

15.6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1 5.7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工程完工、工程价款结清后自然终止。

15.8 本协议是否需要地方公证机关公证,双方协商确定。

15.9 本协议一式4 份.其中正本2份.双方各执l份;副本2份.双方各执 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范本合同范本篇3

总包方(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已经与甲方签订工程劳务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为“分包合同”),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和乙方双方就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书。本协议书为工程总分包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约束效应。

一、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

本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为:

二、组成本协议书的文件包括:

1、本协议书第一部分:协议书;

2、本协议书规定条款;

3、国家、北京市关于建筑施工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

4、协议书履行过程中,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三、乙方向甲方承诺,履行并严格遵守本协议书中所有条款及规定。

四、乙方必须建立健全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机构和职责。

五、乙方向甲方承诺,在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甲方对乙方所进行的一切处罚和处理乙方均无异议。

六、乙方承担由其负责向甲方提交的所有材料的法规、规范符合性及由此引发的所有法律后果,甲方的审核批准并不代表乙方无须承担责任。

七、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甲方对乙方已处罚款项均不予以退还。

八、协议书的份数:

按分包合同一并处理。

九、有效期

同总分包合同有效期

十、协议书的生效

协议书订立时间:年月日;

本协议书同双方总分包合同一并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工程合同范本合同范本篇4

总承包:(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劳务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括: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建筑面积:

1.4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

1.5工程造价:约(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2、承包方式:

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治安保卫、包小型机械、包相关辅材、包材料节约分成和成品保护。

3、承包范围:

3.1工程内容:

施工图所示的房所有二结构工程中砌筑工程(包含导墙、腰梁、构造柱、砼、绑扎钢筋、扎丝、及砼面修理、清凿、墙顶三公分细石砼嵌缝)包括但不限于:

3.1.1垂直运输、超高等费用;

3.1.2乙方承包范围内甲方提供的进出场周转材料、钢筋及二结构材料的装卸、归堆;

3.1.3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敷设、调整(场地内及各楼层)施工通道。

3.1.4按照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实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所需的用工(包括施工区域内所有空间的保洁工作);

3.1.5因现场条件等特殊因素而发生的二次驳运所需的用工;

3.1.6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甲方要求二次收头完成单实物量不增加的工作

3.1.7特殊产品保护所需的用工(如地平砼养护、楼梯踏步保护、铝门窗保护、楼梯栏杆及阳台栏杆保护等)。

3.1.8配合业主指定分包、配合水电安装进行吊洞、补槽、门窗侧边堵缝、保温板下刮糙、栏杆安装后粉刷、现场场容场貌等施工过程中验收前全部除一结构土建相关工作。

3.3施工质量

3.3.1质量目标:确保分项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黄山市优质结构标准。

3.3.2安全、文明目标:达到黄山市文明工地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

3.3.3质量标准的评定以黄山市相关政府评定的质量等级和业主物业验收标准为依据;乙方为保证施工质量从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交付治安保证金5万、质量、安全文明保证金5万给甲方(在首次支付工程款中予以扣除),甲方出具单位的正式收据,如乙方在施工期间完全达到甲方的合同要求,则待全部工作款支付完成后三天内返还乙方。(治安保证金:乙方发生打架斗殴、不遵守项目的管理制度所造成的损失、处罚所发生的费用从治安保证金扣除,如费用不够再从工程款中扣除;质量、安全文明保证金:乙方在本工程发生质量、安全文明及不遵守项目的管理制度所造成的损失、处罚或由于乙方在甲方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甲方要求的有关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方面的要求而致使甲方需请第三方完成时,从质量、安全保证金中扣除。如费用不够再从工程款中扣除)。

3.3.4乙方应认真按照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3.3.5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立即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材料工期人工费用,或甲方请第三方采用补救措施的任何费用。

3.3.6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部位,乙方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自检,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自检合格报甲方、业主、监理三方验收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3.3.7乙方工程质量因达不到约定标准,乙方应在甲方的通知时间24小时内派人进行整改,并使之达到合格或优质工程验收条件,乙方24小时内末予以答复和安排专人整改,甲方可另行安排人员进行整改,其发生费用在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3.4施工工期

3.4.1施工工期为月日。(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3.4.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生产,参加由甲方组织的生产例会,并按甲方计划的进度要求计划的进度要求按时或提前完成施工任务,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确认后执行。乙方若达不到合同工期,承担每拖延一天1000元/天的罚款。

3.4.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提供乙方所需周转材料时间达24小时以上者及不可抗力原因,经甲方确认工期可以顺延,但甲方不予承担相应的任何人工费、赔偿、补助费用。

3.5施工安全:

3.5.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配备安全、防火等专职人员进行自主管理,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和甲方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重大安全事故为零、重大火灾事故为零、工程项目安全达为100%、危害场所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率为90%等目标;由于乙方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5.2甲方在乙方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配合下,应对其施工现场的所有作业人员进行进场安全教育,并建立相应资料,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相关费用。

3.5.3乙方必须按黄山市文明工地标准进行施工。

3.5.4乙方人员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双方应尽力抢救同时保护好现场,由甲方按有关规定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书面上报至工程所在地劳动局及政府相关部门,以便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工伤事故具体善后工作由乙方安排和处理,甲方不直接对乙方职工或家属。

3.5.5乙方在施工期间动用明火时,需办妥动火允许签证手续后方可施工,违者造成的井架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6文明施工:

3.6.1乙方应按文明工地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现场达到黄山市文明工地标准,并承担由乙方造成的来自甲方、社会及有关部门因“文明施工”违规造成的罚款。末工完场清每发现一次罚50元,未戴安全帽每发现一人/次罚50元,材料及周转材料从高处下抛一次罚款200元,施工现场大小便每发现一人次罚100元,进入现场未佩戴胸卡每发现一人次罚10元以上费用由甲方在乙方当月结账款中扣除。

3.6.2乙方进场以前必须提供职工花名册,并附所有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暂住证(原件)、健康证、特殊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从业人员手册、并按时交纳行业相关费用等。乙方人员变动,必须及时向甲方申报,未向甲方办理申报手续劳务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意外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由于劳务用工不规范引起的罚款费用由乙方负责。

3.6.3按甲方要求乙方必须配备管理人员进行自主管理,相应人员有相应的上岗证书(附名单及相关证件复印件,报甲方备案)。且使实际管理符合总包之标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否则每发生一次质量、安全事故将罚款20_元。

3.6.4乙方应加强人工费分配管理工作,按政府规定避免劳务纠纷的发生。

3.6.5乙方职工必须遵守甲方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发生赌博、打架等违纪行为,乙方在本工程中应使用十八岁以上、五十岁以下身体健康的男性公民,不得使用外来流氓及甲方单位职工,如发生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6.6乙方在住宿人员必须遵守寝室卫生,不得损坏寝室的公共物品,乙方住宿的卫生保洁工作和人员工资由乙方安排。

3.6.7乙方不得将家属、小孩带至工地住宿,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煤油炉等炊具。如有发现将没收上述炊具,并处以100元/次的罚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6.8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清场,如有遗留材料或垃圾未清理,乙方应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清理,否则除按3.6.1款予以罚款外,甲方安排人员清理的费用按100元/八小时由乙方承担。

3.6.9乙方需按劳动法规定与乙方员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提交甲方备案,同时乙方应按劳动法规定为乙方员工交纳养保险、待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此费用已包含在乙方结算的综合价格中。如发生劳动用工不规范引起的纠纷乙方应及时处理和承担费用。

3.7材料设备管理:

3.7.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实行限额领料制度,根据甲方预算部门编制的施工预算进行材料限额领料控制。如果造成超支浪费,其超过部分材料费用全部由乙方负担,节约部分奖励其节约量的40%。

3.7.3甲方应积极为乙方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提供乙方现场住宿及食堂。

3.7.4甲方负责安置吊车、电梯机械,并负责配备吊车司机、指挥工、机修工和一名电工负责二级箱(含二级箱)以内的现场电工作业,人员工资由甲方承担,其余机械操作工包括电梯司机和现场三级箱以外电工(含三级箱,包括开关线路维护、现场值班、照明)作业由乙方提供,且均需持证上岗。工资已在单价中考虑。

3.7.5各种材料的检验费用由甲方负担,但因乙方原因产生的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3.7.6工地现场内各种材料转运(含水平运输及垂直运输)由乙方负责,并按施工现场区布置图分类堆放,以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文明,道路畅通。严禁把现场材料用来垫路。

3.7.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等引起的材料损耗由乙方负责。

3.7.8施工现场剩余的材料均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处理,违者由甲方材料部门按原物市场价加倍处罚。乙方自备工具、机械进场前应先进行登记。

3.8现场环境管理:

3.8.1对施工现场粉尘排放措施到位率为80%,乙方应及时进行洒水降尘,现场尘土尽量堆放在一起,且小土堆表面要拍紧,必要时洒水保温或表面覆盖,运送土方、尘土、渣土时拍时,并将车轮携带物清洗干净。

3.8.3施工现场噪音防范措施到位率为80%,乙方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保养、维修、合理布局、安排在工作棚内,模板支拆应轻拿轻放等。

3.8.4项目施工扰民重大投诉率为零,由于乙方的施工原因造成的施工扰民重大投诉由分包方承担。

3.8.5节能降耗、合理利用材料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3.8.6危险废弃物按规定处理率为零,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队环境无害无危险的一般废弃物由乙方清理运至甲方指定位置,由甲方统一安排外运;对外环境有害的化工新产品可单独存放并标志,由项目部通知供货方回收或联系环卫公司进行处理。

4、结算依据与付款方式:

4.1结算依据:

本工程施工图纸、相关的设计文件、经济签证单和本合同相关条款,为结算依据按实结算。

4.2结算方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4.3结算单价:平均价及砼面修理、清凿、墙顶三公分细石砼嵌缝)计取以政府部门核定的质量等级为依据进行结算。乙方单位工程完成上述承包范围全部工作内容,质量核定为一次性验收合格。

4.3.2材料到现场装卸时没有满足甲方进度要求,甲方有权速派人装卸,卸车按10.00元/吨、装车按10.00元/吨从乙方结算中扣除。

4.3.3合同明确由乙方提供的机械、辅材或工具有甲方办理调拨的按甲方采购价加10%采保费进行调拨;合同中明确的机构工作内容如线条、清扫、压顶、吊模、堵洞、结构修凿等由甲方那排第三方施工则按甲方与第三方的结算书加10%管理费在乙方结算书中扣除,甲方与第三方的结算书以施工内容为准其价款无须得到乙方的认可。

4.3.4以上单价已包括3.4.6条款中的所有工作内容。乙方在满足甲方要求完成3.4.6条款中所有工作内容同时且不再另行计取。

4.3.8因乙方中途退场,不得向甲方素要路费、补助等无理要求,乙方因中途退场由可能导致的亏损由乙方自行承担。(无论是乙方自行退场还是因质量或工期问题甲方指令退场)。

4.3.9施工阶段经甲方确认乙方承包范围以外甲方需要乙方作业的零星用工,木工、钢筋工按80元/工日结算,砼工及普工按80元/工日结算。

4.4工程量的确认:

乙方承包范围以外工程量乙方应在每月25日向甲方提交经甲方现场生产经理确认的工程量清单,乙方在合同承包以外的工作内容当月不结算即为乙方自行放弃,甲方将不予确认。(在次月5日前结算完毕)

乙方承包范围以内的工程每月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预结,最终结算在工程完工后以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一次性进行结算。

4.5付款方式:

施工前期无预付款,每月支付生活费1000元,特殊情况可以打申请报告给项目体予以解决,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并且结算完毕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时,个人所得税按结算总价的%由乙方承担,甲方代扣代缴,乙方提供企业收据。

4.6工作内容参照3.1条款,以下工作内容已包括,乙方在满足合同要求完成外不得向甲方另行结算或发生计时工:

4.6.1乙方的管理人员费用;

4.6.2与承包范围相关的电焊工作业;

4.6.3电梯司机及负责三级电箱、开关线路维护、现场电工值班、照明的乙方电工工资;

4.6.4乙方按标化工地管理发生的现场内完场清用工和垃圾清运至指定地点堆放、二结构材料、模板、钢筋等材料整理堆放标准化、落地灰清理、验收前的清扫、承包区域内清扫等发生的用工;

4.6.5乙方承包范围内所需各类材料在工地现场内转运装卸用工;

4.6.6成品保护所发生的用工(含楼梯、砼角的保护);

4.6.7各种周转材料保养用工(含模板起钉、修补、刷隔离剂等);

4.6.8配合测量放线弹线用工、甲方提供控制线,每个单元提供一个水平点。其它与工程有关的线均由乙方负责,配合甲方指定分包用工;

4.6.9由于自然因素造成工程中断施工的间隙时间,施工中临时停工、停电、机械发生故障,钢筋、商品砼供应及其他建筑材料有可能中断的时间及兄弟单位配合所引起的材料机械等的间隙时间;

4.6.10乙方在施工期间个人安全设施、小型工具、劳保用品及防暑降温、保暖抗寒、雨具等费用;

4.6.11乙方人员调配至工地发生的车旅费、路程工资等相关费用。

4.6.12合同中明确的乙方需提供的工具、辅材及加工机械等费用。

4.6.13乙方人员交纳的养老金、待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等福利工资。

4.6.14此楼层超高和建筑超高已包含在综合价格内,甲方不再另行补贴或结算超高费。

4.7竣工验收与结算

4.7.1工程具备验收条件,乙方应参与甲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对于验收中提出的属乙方承包范围的修改意见,乙方应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费用。

4.7.2工程验收后,乙方应在28天内向甲方递交结算报告,甲方结合验收的质量标准和文明施工达标情况,以及双方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和专用条款,在收到乙方递交的完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并作出付款计划。

4.7.3甲、乙双方对工程完工结算价款发生异议,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委托有关部门仲裁执行。

4.8由于甲方原因书面通知乙方整体联系停工3(含3天)当天以上,当月累计数整体停工达7(含7天)天以上(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应提供经甲方项目经理现场验收的当天乙方现场实际人数确认数证明为准,如乙方不能当场提供,或自行提交报告甲方不予认可,乙方由于甲方工作量增加或减少应自行增减劳动力,由于乙方提交的工作量不饱满要求停工补助甲方将不予认可,经认可的停工数甲方给予20元/天的停工补助。甲方要求乙方退场或安排部分员工退场则从即日起乙方要求的停工补助甲方将不予认可。

5、质量保修:

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保修金预留比例为乙方人工结算款的5%此费用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月内乙方承包范围内工程未出现质量问题后一次交付给乙方。

6、违约、索赔和争议:

6.1如甲方不能按合同条款结账,或不按结账款付款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6.2如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乙方工作内容参照3.3.2款执行。‘

6.3如乙方不能按条款确保工程质量标准参照3.2.2款执行。

6.4如乙方为经甲方许可,中途离场,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6.5如乙方未能满足合同工期进度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经责令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有权消减分包项目或终止合同。

6.6.如乙方承包后再行分包他方,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6.7乙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6.8违约责任手续:

甲乙双方项目代表根据合同条款违约事项进行书面签发、牵手,双方在收到签收后48小时应予以答复并提出整改意见,如甲、乙双方现场代表执意不签收,双方可将违约书面报告传真至双方公司总部并作为违约凭证,结算时按照合同条款执行。

6.9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和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7、不可抗力因素:

7.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7.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认为有暂停施工的,乙方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应向甲方通报受害损失情况。

7.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工期按下方法分别承担:

7.3.1工程本身的损害和设备的损害由甲方负责承担。双方的人员伤亡由双方单位自行处理。

7.3.2提供期间,甲方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留在施工现场管的管理人员工资由甲方承担。

7.3.3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8、补充条款:

8.1乙方进场首先做一层样板,待验收合格后再进行后续工作。

8.2乙方过来的夫妻队伍一律在外面租房住宿

8.3砌筑搅拌砂浆由我们公司统一安排,最终费用由每个班组实际完成工程量均摊。

8.4甲、乙双方达成一致的单价要确保墙体全部结束,中途任何一方不作调整单价,否则后果自负。

8.5甲方提供乙方电箱、太阳灯、振动泵,保养、维修一切由乙方承担,其他工具设备乙方自理。

8.6乙方应当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不违章操作,如发生安全事故.甲方负责70%,乙方承担30%费用。

8.7乙方每月发生点工单,需每月上报项目部施工员、项目经理书面签字确认,过期作废。

9、合同生效与终止:

9.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9.2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完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9.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9.4本合同正式签字后,甲方委派乙方委派双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实施。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

签约时间:年月日

工程合同范本合同范本篇5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临沂华能冷库工程公司

基于乙方承包甲方本合同约定的冷库工程,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范围:

5、承建冷库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总金额等作为合同的附件。

二、工期

本合同工程总工期为个日历日,工期起算日期:为本合同签字之日起计算。(除发生不可抗力或本合同约定条件(增加工程量)外,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顺延、怠误工期。)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造价:工程总造价为附件的确认价格,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调试、工程包壹年保修等,在本合同工程承包范围内所有项目一次性包干,不因物价上涨或下跌而变动。

2、付款方式:

①、总价款分三期支付:

第一笔款:总价款的60%即元人民币(¥);支付条件:工程合同签署后3日内支付。第一笔款支付后本合同生效。

第二笔款:总价款的35%即元人民币(¥);支付条件:工程完成50%后3日内支付。

第三笔款:总价款的5%即元人民币(¥);支付条件:工程完成100%后3日内支付。

②、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账号)

四、甲方义务

1、在施工前负责施工场地的平整,协调相关相邻关系,具体介绍场地及地下管线情况;

2、在施工期间给予乙方施工必要方便,提供水源、电源、材料堆放场地。

3、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款项;

4、接到乙方验收的通知后,在3日内予以验收;

5、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义务;

6、若因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施工的,对此产生的责任乙方免责;

7、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或建议,在2天内予以回复或解决;

8、不得对乙方的施工故意进行刁难,对乙方施工的监督应不影响乙方正常施工;

9、若增加工程量、变更设计,需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施工;

10、对乙方提交的增加工程量资料,进行必要的及时审核,以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

11、提供冷库工程的平面布置图。

五、乙方义务

1、乙方须对甲方提供图纸进行必要的专业审核及时解决问题。

2、乙方应按合同的约定负责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保修等。

3、乙方应保证工程所用材料、配件、设备的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且需经甲方代表或监理人员认可后方可使用。

4、乙方应将所供设备材料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若有)等交付给甲方。

5、乙方在施工前必须视察工地并详细了解工地各种环境:结构、排水、电力等系统,如现场情况与图纸不符,及时与甲方相关人员沟通。

6、乙方保证安装施工人员均为专业的熟练技工,工程设备安装完成后,乙方必须负责免费调试,保证无任何操作故障。

7、已完工的工程和设备,在交付前由乙方应负责保管,并负责将场地清扫干净。

六、工程设计的变更

1、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2、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修改或变更设计方案,经甲方确认后方可继续施工。

七、安全施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一切安全措施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联。否则,由于上述原因所造成甲方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应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并对其安全负责。

八、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均由乙方采购并供应到施工现场,材料设备进场时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

2、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和国家有关标准采购,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乙方对材料设备的质量担保责任不因甲方的确认而减轻或免除。

3、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九、竣工验收

1、工程全部完工后乙方应及时提请甲方组织验收,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双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验收单》是乙方请求付款的必要凭证。

2、在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工程移交甲方后,乙方离场,工程自移交后毁损风险由甲方承担。

3、若不能通过验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

十、质量保修

1、本工程的保修期为壹年(拾贰个月),自验收之日起算;

2、保修期内工程或设备出现故障(人为因素除外),乙方负责免费保修及更换配件。

3、保修期内工程或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修复(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商定)。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内按质按期完成所有工程并通过甲方验收。

2、若乙方承建的工程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瑕疵,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予以修复;对设备存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瑕疵,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3、甲方需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若逾期不支付,须向乙方承担未支付款项10%的违约金,但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不受此限。

4、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施工造成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若因甲方故意拖延验收并在合理的期间三天内不进行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十二、其他条款

1、若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对本合同内容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或删除。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必要的组成部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有效期为一年。

5、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合同附件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临沂华能冷库工程公司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传真:传真:

日期:日期:

工程合同范本合同范本篇6

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时完成。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______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______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物资供应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合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负责供应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三、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五、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六、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工程款结算

一、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二、工程款拨付与结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如甲方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四、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5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二、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3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本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技师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15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30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15天内,工业建设20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办银行审定拨款。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个采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九、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仲裁

一、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二、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行协议。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项处理:(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附则

一、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二、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标工程,按《__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合同附件

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全部施工图纸。(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图预算。(合同正本及建设银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五、有关协议:

六、有关补充合同:

第十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建设单位(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工单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范本合同范本篇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现将__________________楼钢筋工程委托乙方进行劳务分包,甲乙双方本着实事求是,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

在包工不包料的前提下将__________________楼所有钢筋工活,包括钢筋加工、钢筋绑扎。

二、工程价格

工程价格按实际所完成的建筑面积进行计算;基础与阳台各算一半。雨篷超过一米五按一半计算,楼层按六层+跃层计算;基础和主体共八个顶。

三、付款方法

1、按每平米_________元计算。

2、楼层结顶付清乙方一切费用和工资,不得拖欠。

3、如果因天气变化楼未结顶,按干到几层结算几层,不得拖欠。

4、记工按每工_________元计算。乙方不包括装卸钢筋,如果甲方要求乙方卸则工资另算(_________元/吨)。

四、食宿方面

1、伙食、住宿由甲方提供。

2、借支费用按每十天,每人次_________元,如有其他经协商和甲方解决。

五、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均应按图纸设计、会审纪要、变更及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并得到优良标准,杜绝质量隐患及事故发生。

六、工程进度

能够按照甲方提供的总体合同进度工期要求完成,按照甲方制定的主体工程进度计划及月旬计划完成。如完不成后果自负。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达到人走料清,如不清在甲方有权找人清理,工资有乙方承担,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听从甲方安排,不听者如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六、结算

如乙方不能完成者,中途停工,或人走影响工程进度,工程款不予结算,一分不给,后果自负。

七、其他

1、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三份,乙方和甲方各持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活完款清自动作废。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合同范本合同范本篇8

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它。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协商按附件第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承包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__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承包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发包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

(1)______;(2)______;(3)______

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承包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

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发包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承包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承包方填写交给发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发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过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___%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发包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天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负责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的)__%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__万元。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__%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__%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工验收后__天内支付__%的价款,留__%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内的费用,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__等有关规定结算。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给承包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2.承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__%偿付逾期违约金。

3.发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发包方按合同总价的__%奖给承包方。

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__元。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1)工程项目一览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图纸;(3)施工图预算;(4)发包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表二):(5)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__份文件。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发包方执__份,承包方执__份,副本__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鉴(公)证意见

地址:地址: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鉴(公)证机关(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_____

年月日

有效期限至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