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建议书模板范文(汇总7篇)5-20-63

0 2024-07-13 04:35 来源:www.xuanchuanyuan.com 手机版

调解建议书模板范文 第1篇

申请人:姓名(或用人单位名称) 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岗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姓名(或用人单位名称) 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岗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由)

上列双方因______________引起争议,申请人_______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本调解委员会提出请求,经本会主持调解,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协议内容)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当事人(签名)______________

调解委员会主任(签名)__________

劳动争议委员会(公章)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调解建议书模板范文 第2篇

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为了及时公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依据《_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_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第一条 人民法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遵循平等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充分利用劳动仲裁资源和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合法公正及时、法不溯及既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等原则。

第二条 下列争议,应作为劳动争议处理: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发生的争议;

(二)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其损失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失业、生育、医疗待遇和赔偿金的;

(三)劳动者以用人单位降低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标准导致其损失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待遇损失的。

第三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公积金产生的争议,不作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劳动者对管理人列出的工资、经济补偿金、医疗费用等劳动债权清单提出异议,管理人不予更正,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起诉。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是中级法院的,中级法院可以指定基层人民法院审理上述案件。

第五条 劳动者与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因用工关系产生争议,应当将该单位或出资人列为当事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还应当将被借用营业执照的一方列为当事人。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作为实际施工人的自然人与其非法招用的劳动者产生纠纷,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起诉的,应将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列为被诉人或被告,并可视案情需要将施工的自然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列为被诉人或被告、第三人。

第六条 当事人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受理决定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劳动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已接受其申请材料的凭证及尚未受理的证明。

当事人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经审查确实不存在鉴定、延误送达、移送管辖、案件排期及等待工伤复议、诉讼、评残结论等中止事由的,应予以受理。人民法院在审查时可以要求劳动者提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受理通知书》及尚未裁决的证明。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劳动者申请的,应在受理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终结有关案件的仲裁。

第七条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规定的“三日”、“五日”,均指工作日。

第八条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应符合《民事诉讼法》第十七章的规定。

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应先就劳动争议事项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应作如下理解:

(一)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其仲裁请求涉及数项,分项计算数额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二)劳动者要求按国家法定标准执行工作时间、享受休息休假的`争议,以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本意见第二条规定的社会保险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同时涉及仲裁终局裁决和非终局裁决事项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分别就仲裁终局裁决与非终局裁决事项作出裁决。

第十条 劳动者就终局裁决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中级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裁定终结诉讼。但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对用人单位的抗辩应一并处理。

劳动者起诉后撤诉或因超过起诉期间被驳回起诉的,用人单位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中级人民法院在受理用人单位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或基层人民法院在受理劳动者对于终局裁决不服的案件后,均应在开庭审理前审查是否同时存在撤销仲裁之诉和劳动者不服终局裁决的起诉,以便两级法院就有关案件进行协调和沟通。

第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用人单位可能出现逃匿、转移财产等情形的,劳动者可以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通知书》向用人单位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劳动者的申请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劳动者在仲裁裁决生效或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用人单位要求解除保全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劳动者确因经济困难不能提供财产担保的,也可提供保证人担保。

第十二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将先予执行裁决移送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执行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供以下材料:

调解建议书模板范文 第3篇

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或用人单位名称) 性别:

地址: 职务(岗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姓名(或用人单位名称) 性别:

地址: 职务(岗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事由:因××××××××(事由)产生争议,申请调解,

调解请求:

事实与理由:

为此,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请依法调解。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日

上述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是当事人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调解填写的文书格式。企业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应经过如下程序:

(1)申请。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愿意调解的,可以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并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2)受理。调解委员会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征询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对方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应作好记录,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对方当事人表示愿意调解的,调解委员会应在4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作出受理决定的,应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办理受案手续;作出不受理决定的,应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并告知应向何部门申诉。对调解委员会无法决定是否受理的案件,可由调解委员会主任决定是否受理。

(3)调解。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后,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调解:①及时指派调解委员对争议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调查应作笔录,并由调查人签名或盖章;②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有争议双方当事人参加的调解会议,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参加调解会议协助调解;简单的争议,可由调解委员会指定l-2名调解委员进行调解; ③调解委员会应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争议事实和理由的陈述,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依照有关劳动法律、法规,以及依照法律、法规制定的企业规章和劳动合同,公正调解; 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协议书应写明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法定代表人)、职务、争议事项、调解结果及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由调解委员会主任(简单争议由调解委员)以及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调解协议书一式三份(争议双方当事人、调解委员会各1份);⑤调解不成的,应作记录,并在调解意见书上说明情况,由调解委员会主任签名、盖章,并加盖调解委员会印章;调解意见书一式三份(争议双方当事人、调解委员会各1份)。

调解建议书模板范文 第4篇

(粤高法发[]13号)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现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供办案时参考。如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法院民一庭或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调解建议书模板范文 第5篇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住 址:

法定代表人:

调解请求: 按规定足额发放申请人产假期间工资共计人民币1X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自 年 月入职被申请人处,担任 一职,月薪6000元。工作一直至今,今年 月,申请人因怀孕待产获批三个月的产假,但申请人产假只休了二个月就被被申请人要求去上班。因此实际只休产假2个月。 被申请人虽为申请人购买了部分社会保险,但并未购买生育保险。因此根据法律规定,产假期间的待遇由被申请人负担。产假后,申请人一直向被申请人要求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但被申请人一直不予答复。直至今年10月9日才收到人事部经理口头通知。通知说工厂所有产假均只发两个月工资,而且工资标准是月薪1130元。这明显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

1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女职工产假在90天以上。而被申请人规定只发两个月的.工资。

2、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被申请人故意规避本条“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的规定,一律按东莞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130为基数是明显违法的。按本人每月工资6000元计算,生育津贴远远低于本人工资标准,因此被申请人应按6000元的标准支付。

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国和谐的劳动关系,特向贵委提出调解申请,请依法调解。

xxx调解委员会

申请人:

调解建议书模板范文 第6篇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调解委员会对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依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以及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和劳动合同,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推动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活动。劳动争议的调解是在企业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把争议解决在企业内部的一种活动。调解虽然不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但却是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中的“第一道防线”,对解决劳动争议起着很大的作用,尤其是对于希望仍在原 单位工作的职工,通过调解解决劳动争议当属首选步骤。它具有及时、易于查明情况、方便争议当事人参与调解活动等优点,是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调解建议书模板范文 第7篇

第一,根据《_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6条的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此可见,我国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有三种: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而言,在仲裁程序和起诉程序中往往有调解程序,但是,企业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仲裁程序中的调解以及诉讼程序中的调解有着本质的区别:首先是主持调解的主体不同。前者由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后者由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主持。其次是性质的不同。前者属于非诉讼行为,而后者属于诉讼行为。再次是表现在是否受法定程序的约束上。前者不受程序的约束,后者则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最后是发生的法律后果不同。前者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后者形成的调解文书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效力。

第二,明确企业调解的适用范围是写好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的前提。根据有关规定,下列四种原因申请人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一是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二是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三是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四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争议。

第三,申请人可以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提出调解申请。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申请书中要详细载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姓名等自然情况,单位名称、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单位地址等情况。同时应当详尽写明争议发生的原因、争议的焦点、请求的具体事项,以及所依据的证据(包括证人姓名、住处、证据来源等)。

第四,关于时限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30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

第五,调解委员会接到申请书后,应当征询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对方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应当做好记录,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调解委员会应当在4日内作出受理或者是不予受理的决定。对于不予受理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其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六,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审结,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