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苗族人的结婚文化
1、苗族妇女有婚后“不落夫家”的习俗,特别在黔东南至今仍有保留。
2、有的地区苗族还有“还姑娘”、“转房”、“妻姊妹婚”等习俗。居住于贵州省黔西南州境的苗族约25万人,其婚俗礼仪,热烈庄重又诙谐幽默,充满了浪漫与神秘感,可谓别具一格。
3、三大方言苗族传统婚俗礼仪虽大体相同,但又有其各自不同的特点,总体而言,凡正常完整的婚姻都应履行“提亲、“订亲”、“催婚”“交礼”、“接亲”、“送亲”、“入门”、“拜堂”、“回门”等等仪式,其中的许多礼规礼节要求极为严格。可以看看详细的苗族人的婚嫁习俗:。
2.苗族人结婚的风俗习惯
苗族青年男女社交自由,导致一些青年早恋,解放前一般在15至17岁就结婚,18岁以前都有第一小孩,俗称三十六岁做爷爷的说法。
新中国成立后,颁布了《婚姻法》禁止了早婚,但在一些偏僻山区仍有早婚早育现象。 男女青年订婚后,男方于春节期间去几个小伙挑着糍耙,腊猪腿、坛子酒,糖果等去女家拜年一、二次。
苗族结婚仪式非常隆重,在结婚前一月,女方开始哭嫁,村中未婚姑娘,每晚聚 会陪哭,嫂子们劝解亦哭,统称“哭嫁”,实际是唱出嫁歌。婚前三日男方送肉酒聘礼到女家。
女方则宴请宾客,舅爷,姑爷及亲友礼作贺。这时“哭嫁”也达到高潮。
结婚之前一天叫“插花日”此日女方家宾客齐集,男方必须在插花日派迎亲队伍去女方家。迎亲队伍由年青的7----11人单数组成。
领队的男人叫“娶亲大哥”,女子叫“娶亲婆”另外还跟随一班吹鼓手[乐队]。迎亲队到女方家寨外即鸣放鞭炮,女方紧闭大门,必待娶亲大哥送 上开门礼红包,讲一番娶亲客套话,才准进门, 迎亲队坐席饮酒时。
女方村中的姑娘们会向迎亲客人们劝酒,必将迎亲客人灌醉,姑娘们还借劝酒、上菜、上茶、盛饭等伺机向迎亲人脸上摸抹锅底黑,摸得娶亲人个个成为大花脸,名曰“打粑”, 或用豆渣和荨麻叶对娶亲人围攻,打得娶亲人遍体都是豆渣;荨麻叶蜇得娶亲火焦辣疼,叫“打亲”“打发”,既越打越亲,越打越发。要女方待老年人出来制止才停。
然后,晚上男女青年可以对唱山歌,通宵达。结婚日叫做“正日”,正日黎明,开始发亲,由女方送亲大哥[兄弟]背新娘从正门出换新鞋送入户门外的花轿中,抬去男家。
若途中与别寨娶亲队伍相遇,则各抢先从高处绕过。到了男家门外就由娶亲大哥背新娘从门前火盆上走过,然后新郎新娘行礼拜堂,男方则大摆宴席三天,答谢亲朋好友等不在话下,过完三早后新郎陪新娘回娘家探亲小住几天。
3.苗族结婚习俗
一、关于“许婚”。
串对子:是苗族青年男女双方恋爱谈婚的一种方式,每年初一至初五,苗族要过“花山节”,苗族青年男女串花山互相对歌,跳舞,找到对象的叫做串“对子”,花山节的最后一天,串好的“对子”私自定下终身,各自回家告诉自己的父母。
提亲:小伙子将自己找好的对象的事说给父母后,由男方请媒人在三日或七日后前往女方家提亲。
定婚:媒人提着相应物品做见面礼去女方家,与女方父母就双方结婚事宜达成一致后,确定结婚日子,一般不直出半年。
结婚:婚期确定后,女方自己准备嫁妆等待出嫁。
二、关于“拉婚”。
“拉婚”又叫“抢婚”,“拖姑娘”或“抢妹子”,这种强拉硬要的婚俗,与现代文明的社会不相适应,逐渐被淘汰。
苗族男青年路头路脑遇到苗族姑娘,若是姑娘被看上,无论姑娘是否愿意,小伙子可以把姑娘抢回自己的家中,请媒人在三天至七天前往姑娘家提亲,定婚期吃喜酒即成,姑娘从被抢之日就是小伙子的媳妇了。
三、关于“认婚”。
苗族山寨,哪家生孩子,全村都知道,生儿子的父亲或母亲在邻居家生孩子时跑到人家门外,若邻居家是“生姑娘”就大声说“”我家儿子认着啦!”从此这两个孩子就等于算认了婚约,小姑娘在娘家长到三岁,就被男方接到自家养起来,与男孩一起长大,直到十八岁,双方结婚,办喜酒,送“礼银”认亲。
四、关于“说婚”。
纳雍县境内的苗族婚俗,“说婚”较为普遍,“说婚”比其“拉婚”、“认婚”较为繁锁复杂,包括提亲、订准、给婚、结婚四个过程。
提亲:苗族青年经“花山”、“赶街”、开会、上山、下田等社交活动相互认识,进而相恋,一旦恋爱成熟变禀吸父母,由男家请媒人陪小伙子的叔叔携酒往女家说亲。如女有有意,当即饮酒表示“可”,并约来媒人共同商讨礼银、婚期、嫁妆等,礼银包括身价银、奶水钱、屎尿布、酒、肉等。
订准:如果女方家愿意与男方结亲,按说亲时商讨的日期,就会由男方家出酒送猪到女方家,由女方家请客吃饭,完成吃“订准”,也就是订婚。
给婚:男方家如果要讨媳妇,媒人必须提前两个月到女方家去商订,女方家要办酒席来决定给婚的日子。
迎亲:由男家择定吉日,于两日前媒人通知女家做好迎新生准备。迎亲日,小伙子的叔叔用雀笼挑着两只鸡,带上礼银,率领新郎,陪郎及一对家庭美满的夫妻,两个挑晌午的小伙子在媒人的陪同下前往女家迎亲。到了女家住上一宿,待新郎、陪郎拜过堂后,新郎的叔叔将礼银交给新娘的叔叔转交其父母。次日,叔叔将带来的鸡一只交女家,一只带回,认为是新娘有魂连同新娘一同带往男家转姓传代去了。这时女家送亲九人伴随亲人一同送往男家,中途(两家等距离)晌午后再走。到了男家,拦门设席三张,各置猪肝、猪内,豆腐、香烟各一盘。迎送诸人居中,新人在左,媒人在右,各据一席,进餐后入室,列坐中堂,烟茶接待。待拜过堂后,迎送诸人一新人围坐举行隆重的交接仪式,交接仪式由双方“长老”以对歌形式唱交接调表达两空的心愿。唱完,新娘才算正式交给男家了。晚间,室内点燃篝火,亲友及迎亲诸人围坐火边谈家常基对歌或独唱,尽情戏娱。唯迎亲送亲之人不得擅自离开,必须相伴至天明,待过早餐方将送亲失送走。
回门:苗族;回门日期不拘,中要在生孩子之前即行。这日,男方父母或哥嫂务办红糖一合。炒面一升,白酒二斤带领新人到女家回门。在女家住上几天。女家携带女儿用的围腰,女婿的鞋、帽随亲家到男家认门。经男家杀鸡款待之后从此来往不绝。
苗族的拜堂礼是由新郎、陪郎举行,新娘不参加。规矩是长辈居中正坐,同辈列坐左右。新郎、陪郎按长幼一一跪拜敬酒,礼毕入席就餐。
苗族寡妇可以再嫁,但随嫁子女如要改随父姓,必须经前夫同族许可,并给鸡一只拿去做改姓仪式后方得改姓。
4.民族礼仪中的苗族婚俗有什么样的礼仪文化
苗族婚姻一般经过游方、定情、婚礼、住家四个阶段。
通过游方和定情,男女双方约定结婚日子,准备婚礼。西江一带的苗族是结婚 的当天夜晚由新郎带伴友来接新娘。
他们挑起娘家陪嫁的礼物一同到新郎家去, 寨上的亲朋姐妹依依不舍地为新娘送行。来到新郎家寨门口燃放鞭炮,热热闹闹 接新娘进寨。
来到寨子里,新郎回避,直至婚礼结束。 新郎的母亲或长辈,拿出准备好的衣服、银饰等把新娘从头到脚打扮一新。
新 郎家请好未婚少女作伴娘,伴送新娘进门。从此至婚礼结束,伴娘一直陪伴新娘, 同吃同住。
寨上的妇女儿童来闹洞房,在堂屋中,新郎家便把糯米团子给看热闹的 孩子们吃。 糯米饭白,粘得又紧,取,“百事札合、婚姻白头到老”之意。
第二天早上,新娘要做的头一件事是挑水。挑水只是象征性的,表示不忘勤 劳。
来到井边或河边,新娘s几瓢水进桶,从三瓢至十三瓢不等,只能是单数,表示 新娘婚礼时在新郎家住几天,加上回娘家那一天合为双数,叫“金玉合璧”。 新娘 第二件事是串寨。
伴娘等向新娘介绍寨子情况,介绍新娘与乡亲们认识,新娘向乡 亲们问好,乡亲们向新娘祝福。 苗族婚礼没有拜堂等仪式,只是办喜酒。
客人来吃喜酒都要送礼。礼并不要 求贵重,女宾送棉花、土布、花线等,男宾送酒、米等。
婚宴十分丰盛,但男女不 同席。 婚事喜庆里,苗家的酒歌往往要成套地唱。
在婚事礼仪中所唱的酒歌,唱完一 套需用八九小时,有时甚至是通宵达旦地唱。婚礼中,男女双方都得选派唱酒歌的 歌手,选上的歌手称歌郎。
每套酒歌共分九部分: 第一部分为“拦路歌”(也称拦门歌),当男方歌郎来到女方山寨时,女方聚众 歌郎在山寨的路口迎唱的歌,即叫拦路歌。 男方要巧妙地和女方的歌郎对歌,只有 解答了对方提问的内容,才被放行进山寨。
第二部分叫“十切”,即男女双方歌郎各唱十段歌,内容反映出双方所在村寨 的风土人情。 第三部分叫“公爷进地”,主要唱出男女双方祖先的渊源所在和迁徙历程。
第四部分叫“结亲路”,唱出男女双方古老婚姻礼仪的形成及其形态。 第五部分叫“三代根基”,即男女双方歌郎叙唱新婚夫妇父辈、祖父辈、曾祖父 辈三代的基本情况,以加深两个姻亲家族的相互了解。
第六部分叫“风亲”,歌郎用歌声介绍男女双方结婚前的恋爱经历,比如他们 是如何相识的,类似代新郎汇报恋爱经过。 第七部分叫“过定”,代表男女双方长辈对新婚夫妇唱出期望和祝福。
第八部分叫“谢主家”,由男方歌郎代表男方向女方亲家致谢。 第九部分叫“龙船歌”,是整套酒歌的高潮,双方歌郎要用对唱的形式比输赢, 并边对唱边由双方歌郎扯腊鸭,唱赢者即得腊鸭。
酒过三巡,新娘打扮一新,穿的是从娘家带来的服饰,多为自己手工制作,在乡 亲们面前展现自己的聪明才智。 敬酒时,新娘唱敬酒歌,客人唱祝福歌,歌声笑声 一片,热闹非凡。
敬酒毕,新娘和伴娘回房休息。客人们猜拳行令,跳板凳舞,一直 热闹到深夜。
吃完喜酒的第二天,新娘就可以帮着做家务。几天后回娘家。
娘家也要操办 喜酒,这样婚礼才算结束。以后,民族节日或农忙时,新郎再去接新娘,一般一年左 右新娘才会与新郎圆房,在新郎家住下来,真正成为夫妇。
5.苗族人结婚的风俗习惯
苗族青年男女社交自由,导致一些青年早恋,解放前一般在15至17岁就结婚,18岁以前都有第一小孩,俗称三十六岁做爷爷的说法。新中国成立后,颁布了《婚姻法》禁止了早婚,但在一些偏僻山区仍有早婚早育现象。 男女青年订婚后,男方于春节期间去几个小伙挑着糍耙,腊猪腿、坛子酒,糖果等去女家拜年一、二次。苗族结婚仪式非常隆重,在结婚前一月,女方开始哭嫁,村中未婚姑娘,每晚聚 会陪哭,嫂子们劝解亦哭,统称“哭嫁”,实际是唱出嫁歌。婚前三日男方送肉酒聘礼到女家。女方则宴请宾客,舅爷,姑爷及亲友礼作贺。这时“哭嫁”也达到高潮。
结婚之前一天叫“插花日”此日女方家宾客齐集,男方必须在插花日派迎亲队伍去女方家。迎亲队伍由年青的7----11人单数组成。领队的男人叫“娶亲大哥”,女子叫“娶亲婆”另外还跟随一班吹鼓手[乐队]。迎亲队到女方家寨外即鸣放鞭炮,女方紧闭大门,必待娶亲大哥送 上开门礼红包,讲一番娶亲客套话,才准进门, 迎亲队坐席饮酒时。女方村中的姑娘们会向迎亲客人们劝酒,必将迎亲客人灌醉,姑娘们还借劝酒、上菜、上茶、盛饭等伺机向迎亲人脸上摸抹锅底黑,摸得娶亲人个个成为大花脸,名曰“打粑”, 或用豆渣和荨麻叶对娶亲人围攻,打得娶亲人遍体都是豆渣;荨麻叶蜇得娶亲火焦辣疼,叫“打亲”“打发”,既越打越亲,越打越发。要女方待老年人出来制止才停。然后,晚上男女青年可以对唱山歌,通宵达。结婚日叫做“正日”,正日黎明,开始发亲,由女方送亲大哥[兄弟]背新娘从正门出换新鞋送入户门外的花轿中,抬去男家。若途中与别寨娶亲队伍相遇,则各抢先从高处绕过。到了男家门外就由娶亲大哥背新娘从门前火盆上走过,然后新郎新娘行礼拜堂,男方则大摆宴席三天,答谢亲朋好友等不在话下,过完三早后新郎陪新娘回娘家探亲小住几天。
6.苗族结婚习俗
一、关于“许婚”。
串对子:是苗族青年男女双方恋爱谈婚的一种方式,每年初一至初五,苗族要过“花山节”,苗族青年男女串花山互相对歌,跳舞,找到对象的叫做串“对子”,花山节的最后一天,串好的“对子”私自定下终身,各自回家告诉自己的父母。 提亲:小伙子将自己找好的对象的事说给父母后,由男方请媒人在三日或七日后前往女方家提亲。
定婚:媒人提着相应物品做见面礼去女方家,与女方父母就双方结婚事宜达成一致后,确定结婚日子,一般不直出半年。 结婚:婚期确定后,女方自己准备嫁妆等待出嫁。
二、关于“拉婚”。 “拉婚”又叫“抢婚”,“拖姑娘”或“抢妹子”,这种强拉硬要的婚俗,与现代文明的社会不相适应,逐渐被淘汰。
苗族男青年路头路脑遇到苗族姑娘,若是姑娘被看上,无论姑娘是否愿意,小伙子可以把姑娘抢回自己的家中,请媒人在三天至七天前往姑娘家提亲,定婚期吃喜酒即成,姑娘从被抢之日就是小伙子的媳妇了。 三、关于“认婚”。
苗族山寨,哪家生孩子,全村都知道,生儿子的父亲或母亲在邻居家生孩子时跑到人家门外,若邻居家是“生姑娘”就大声说“”我家儿子认着啦!”从此这两个孩子就等于算认了婚约,小姑娘在娘家长到三岁,就被男方接到自家养起来,与男孩一起长大,直到十八岁,双方结婚,办喜酒,送“礼银”认亲。 四、关于“说婚”。
纳雍县境内的苗族婚俗,“说婚”较为普遍,“说婚”比其“拉婚”、“认婚”较为繁锁复杂,包括提亲、订准、给婚、结婚四个过程。 提亲:苗族青年经“花山”、“赶街”、开会、上山、下田等社交活动相互认识,进而相恋,一旦恋爱成熟变禀吸父母,由男家请媒人陪小伙子的叔叔携酒往女家说亲。
如女有有意,当即饮酒表示“可”,并约来媒人共同商讨礼银、婚期、嫁妆等,礼银包括身价银、奶水钱、屎尿布、酒、肉等。 订准:如果女方家愿意与男方结亲,按说亲时商讨的日期,就会由男方家出酒送猪到女方家,由女方家请客吃饭,完成吃“订准”,也就是订婚。
给婚:男方家如果要讨媳妇,媒人必须提前两个月到女方家去商订,女方家要办酒席来决定给婚的日子。 迎亲:由男家择定吉日,于两日前媒人通知女家做好迎新生准备。
迎亲日,小伙子的叔叔用雀笼挑着两只鸡,带上礼银,率领新郎,陪郎及一对家庭美满的夫妻,两个挑晌午的小伙子在媒人的陪同下前往女家迎亲。到了女家住上一宿,待新郎、陪郎拜过堂后,新郎的叔叔将礼银交给新娘的叔叔转交其父母。
次日,叔叔将带来的鸡一只交女家,一只带回,认为是新娘有魂连同新娘一同带往男家转姓传代去了。这时女家送亲九人伴随亲人一同送往男家,中途(两家等距离)晌午后再走。
到了男家,拦门设席三张,各置猪肝、猪内,豆腐、香烟各一盘。迎送诸人居中,新人在左,媒人在右,各据一席,进餐后入室,列坐中堂,烟茶接待。
待拜过堂后,迎送诸人一新人围坐举行隆重的交接仪式,交接仪式由双方“长老”以对歌形式唱交接调表达两空的心愿。唱完,新娘才算正式交给男家了。
晚间,室内点燃篝火,亲友及迎亲诸人围坐火边谈家常基对歌或独唱,尽情戏娱。唯迎亲送亲之人不得擅自离开,必须相伴至天明,待过早餐方将送亲失送走。
回门:苗族;回门日期不拘,中要在生孩子之前即行。这日,男方父母或哥嫂务办红糖一合。
炒面一升,白酒二斤带领新人到女家回门。在女家住上几天。
女家携带女儿用的围腰,女婿的鞋、帽随亲家到男家认门。经男家杀鸡款待之后从此来往不绝。
苗族的拜堂礼是由新郎、陪郎举行,新娘不参加。规矩是长辈居中正坐,同辈列坐左右。
新郎、陪郎按长幼一一跪拜敬酒,礼毕入席就餐。 苗族寡妇可以再嫁,但随嫁子女如要改随父姓,必须经前夫同族许可,并给鸡一只拿去做改姓仪式后方得改姓。
7.请问苗族结婚的习俗是什么
苗族都实行一夫一妻制。
婚姻比较自由,青年男女通过“游方”、“跳花”等活动,借以认识,相互了解,建立感情,进而确定婚姻关系,再由男方托入向女方说亲,履行定婚、结婚仪式。 新婚三晚不同宿 旧时,苗族人婚娶,新郎新娘三晚不同宿。
姑娘出嫁之日,四邻姐妹相聚一堂,高唱苗歌,抒发离别之情。男方迎亲时,由女方“高亲”(男女各一直系亲属)送姑娘到男方,从侧门进入洞房。
三日内由“女高亲”朝夕相陪,足不出新房,茶食均在房内。三日后,拜父母姑嫂,新郎新娘双双到娘家,称“回门”。
“回门”返回后,请苗老师安“家先”,并在本“宗表”中写上新媳妇的名字,表示新娘已是本宗族的人了。当晚,新郎新娘方可同宿。
新婚三晚不同宿的婚俗,在苗族流传的时间相当久远,其原因未见史籍记载,而民间流传的一些美丽而动听的传说,却可以帮助我们探索苗族婚俗的渊源。苗寨老人石青山曾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不知哪朝哪代的一天,土家族姑娘覃氏到山上采金银花,突遇一只豹子,吓得滚下岩坎,被一石姓苗族年轻措人所救,后来双方有了爱慕之情。
有一天石家请媒人到覃家提亲,覃家夫妇高低不同意,覃母对媒人说:“石家后生救了我女儿性命,恩重如山,要骡要马随便挑,要我女儿做媳妇万万不能。”这门亲事就搁下来了。
又过了几个月,一场大雨落了三天三夜,山洪暴发,覃家房屋倒塌,父亲丧命,粮食被水全部冲走。正在母女俩为难之时,年轻猎人领着一帮人给覃家送来衣食用品,并对覃母说:“您老人家不嫌弃我们苗家的话,我愿意接您上山,养老送终。
您老人家不愿意上山,我们就帮您修—栋新房。”一席话,说得老人热泪直滚,但还是不肯上山。
于是,年轻猎人就给母女俩修了一栋—正两厢房的瓦屋。覃母见年轻猎人勤劳厚道,就把女儿许配给他了。
女儿出阁那天,母亲心里还是不踏实,就对“高亲”说:“你们把姑娘送去,要陪她三天三夜,如果苗家人真的粗野,就把姑娘给我带回来。”于是,“高亲”硬是陪姑娘吃住三天三夜,见苗家人确实勤劳忠厚,才启程回家。
以后,凡苗家人结婚,都是遵循新婚三晚不同宿的习俗。 草标 苗族民俗,流行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苗族青年男女传递爱情用草标作纽带。草标形式各异,却很讲究,都传递着美好的愿望。
有的用几根小草,表示几天后相会;有的将草扎成圆圈,表示团圆有望;有的青草夹黄,黄示称场再相会。传说以前有个苗族小伙子阿本和苗族姑娘阿贝相爱,不料,阿贝姑娘被寨主看上并被抢走,当阿本来到的约会地点时,却不见阿贝的踪影,只见路旁有个草标,知道大事不妙,便按草标指约方向,到寨主家救出了阿贝姑娘。
从此,他们离开家乡过上了幸福日子。草标的妙用也就从此流传了下来。
花带与抄带 苗族青年表示爱情的信物。云南昭通、大吴、彝良、永善等地的苗族男女青年相爱后,要互赠信物。
姑娘送小伙子一根用彩线编织成的花带,长约1米,宽3-4厘米,上面绣着山川花草图案,寓意为“千里姻缘一线牵”。小伙子回赠姑娘一根线吊子。
双方定情时,姑娘要送对方一根用雪白麻织成的长约150厘米、宽约30厘米的抄带,寓意为将纯洁的爱情献给对方,对方回赠一把梳子和一个圆镜,表示终身相爱,白头到老。 坡会 传说很久以前,龙牙寨有个山清水秀的马蹄坡。
每年春天都有许多姑娘、小伙子在这里放牧。一天,一个主官路过这里,见苗家姑娘漂亮,便叫随从去抢。
小伙子见状,一齐吹响牛角,唤来了手握大刀、锄头的苗族人民,他们拥上马蹄坡,赶走了土官。为了庆祝胜利,他们在此唱歌跳舞。
从此以后,便形成了传统的坡会。现在每逢节日,人民穿上节目的盛装,汇集在芦笙坪上赛歌、跳舞、爬竿、斗牛,利用这个盛会唱歌今天幸福的生活。
半路“抓亲” 此风俗流行于湘西苗族地区。姑娘结婚时,由六个年轻姑娘和一位40多岁的中年妇女组成送亲队伍。
迎亲队伍由六个小伙子和两个姑娘组成。两支队伍都在清晨五更相向出发,相会后,迎亲队伍把挑来的糯米饭交给送亲的大嫂,大嫂把盛新娘用品的竹篮交给迎亲的姑娘,然后起把糯米饭给大家吃。
这时迎亲的一个姑娘说:“婆婆,谁是我家嫂嫂啊?”话音没落,送亲的姑娘将新娘紧紧围在中间保护起来。迎亲的小伙子和姑娘们就设法去“抓”新娘。
最终新娘还是被“抓”走了,送亲的也便完成了任务。迎亲的带走新娘,双方道别而去。
踩脚 也叫“踩妹脚”。是广西桂北大苗山一带的苗族男女青年表示爱情的一种方式。
苗族青年在传统节日里,通过跳芦笙、踩堂舞、对歌等形式选择了意中人,但当众难以启口,男青年便趁人不注意时,脚尖轻轻踩女青年的脚,以试其态度,若女青年也如法回报,就表示接受求爱;否则,也不会责怪对方。经过“踩脚”确定了恋情,便可频繁幽会,互赠信物,然后就由双方父母商定婚期。
掐指 “掐指”就是在节假日赶圩时,小伙子对姑娘产生爱慕之情,轻轻地掐一下姑娘的小手指。姑娘真心实意的接受小伙子的爱慕,就背过手来轻轻地掐一小伙子的小拇指,不愿意的话,就不理会。
讨糖 “讨糖”就是男女青年在“玩山走寨、行歌坐月”交。
8.苗族的婚嫁习俗
苗族婚习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现将对苗族婚俗的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许婚”。 串对子:是苗族青年男女双方恋爱谈婚的一种方式,每年初一至初五,苗族要过“花山节”,苗族青年男女串花山互相对歌,跳舞,找到对象的叫做串“对子”,花山节的最后一天,串好的“对子”私自定下终身,各自回家告诉自己的父母。
提亲:小伙子将自己找好的对象的事说给父母后,由男方请媒人在三日或七日后前往女方家提亲。 定婚:媒人提着相应物品做见面礼去女方家,与女方父母就双方结婚事宜达成一致后,确定结婚日子,一般不直出半年。
结婚:婚期确定后,女方自己准备嫁妆等待出嫁。 二、关于“拉婚”。
“拉婚”又叫“抢婚”,“拖姑娘”或“抢妹子”,这种强拉硬要的婚俗,与现代文明的社会不相适应,逐渐被淘汰。苗族男青年路头路脑遇到苗族姑娘,若是姑娘被看上,无论姑娘是否愿意,小伙子可以把姑娘抢回自己的家中,请媒人在三天至七天前往姑娘家提亲,定婚期吃喜酒即成,姑娘从被抢之日就是小伙子的媳妇了。
三、关于“认婚”。 苗族山寨,哪家生孩子,全村都知道,生儿子的父亲或母亲在邻居家生孩子时跑到人家门外,若邻居家是“生姑娘”就大声说“”我家儿子认着啦!”从此这两个孩子就等于算认了婚约,小姑娘在娘家长到三岁,就被男方接到自家养起来,与男孩一起长大,直到十八岁,双方结婚,办喜酒,送“礼银”认亲。
四、关于“说婚”。 华宁县境内的苗族婚俗,“说婚”较为普遍,“说婚”比其“拉婚”、“认婚”较为繁锁复杂,包括提亲、订准、给婚、结婚四个过程。
提亲:苗族青年经“花山”、“赶街”、开会、上山、下田等社交活动相互认识,进而相恋,一旦恋爱成熟变禀吸父母,由男家请媒人陪小伙子的叔叔携酒往女家说亲。如女有有意,当即饮酒表示“可”,并约来媒人共同商讨礼银、婚期、嫁妆等,礼银包括身价银、奶水钱、屎尿布、酒、肉等。
订准:如果女方家愿意与男方结亲,按说亲时商讨的日期,就会由男方家出酒送猪到女方家,由女方家请客吃饭,完成吃“订准”,也就是订婚。 给婚:男方家如果要讨媳妇,媒人必须提前两个月到女方家去商订,女方家要办酒席来决定给婚的日子。
迎亲:由男家择定吉日,于两日前媒人通知女家做好迎新生准备。迎亲日,小伙子的叔叔用雀笼挑着两只鸡,带上礼银,率领新郎,陪郎及一对家庭美满的夫妻,两个挑晌午的小伙子在媒人的陪同下前往女家迎亲。
到了女家住上一宿,待新郎、陪郎拜过堂后,新郎的叔叔将礼银交给新娘的叔叔转交其父母。次日,叔叔将带来的鸡一只交女家,一只带回,认为是新娘有魂连同新娘一同带往男家转姓传代去了。
这时女家送亲九人伴随亲人一同送往男家,中途(两家等距离)晌午后再走。到了男家,拦门设席三张,各置猪肝、猪内,豆腐、香烟各一盘。
迎送诸人居中,新人在左,媒人在右,各据一席,进餐后入室,列坐中堂,烟茶接待。待拜过堂后,迎送诸人一新人围坐举行隆重的交接仪式,交接仪式由双方“长老”以对歌形式唱交接调表达两空的心愿。
唱完,新娘才算正式交给男家了。晚间,室内点燃篝火,亲友及迎亲诸人围坐火边谈家常基对歌或独唱,尽情戏娱。
唯迎亲送亲之人不得擅自离开,必须相伴至天明,待过早餐方将送亲失送走。
9.苗族婚礼的习俗是怎样的
苗族是一个历史悠久,分布面广,文化多彩,以富反抗精神而著称于世的跨国民族。全世界苗族共1200多万,其中中国就有900多万。可以说,从首都北京到祖国大西南边陲,从太平洋东岸到西岸,从亚洲到世界各大洲,到处都有苗族人民生活、劳作的足迹和身影。
云南楚雄等地有“姑娘房”制度,以便择配良偶。也有父母包办婚姻的,一般通过亲友撮合,讲门当户对。苗族妇女有婚后“不落夫家”的习俗,特别在黔东南至今仍有保留。有的地区苗族还有“还姑娘”、“转房”、“妻姊妹婚”等习俗。居住于贵州省黔西南州境的苗族约25万人,其婚俗礼仪,热烈庄重又诙谐幽默,充满了浪漫与神秘感,可谓别具一格。
三大方言苗族传统婚俗礼仪虽大体相同,但又有其各自不同的特点,总体而言,凡正常完整的婚姻都应履行“提亲、“订亲”、“催婚”“交礼”、“接亲”、“送亲”、“入门”、“拜堂”、“回门”等等仪式,其中的许多礼规礼节要求极为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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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苗族结婚有哪些婚礼习俗
对于苗族,我们很多人都不陌生,在很多武侠小说里面都出现过,但是又很陌生,因为苗族大多生活在深山之中,但是武侠小说里面苗族姑娘勤劳、热情好客的特点让很多人都想娶一个苗族的姑娘为妻,当然要娶苗族姑娘肯定要先了解她们的婚礼习俗,下面我们来看看苗族的婚礼习俗:
古代的苗族多是男女双方通过唱歌建立感情,结为良缘,不须经过父母同意。结婚也是男女双方自主完成,双方家长只临时加赞助或事后认定,可谓自由自主。如约定地点,于五月端午节由男女将女方接到家中成亲。结婚生子以后,夫妻关系才算完全确立,始由丈夫陪同妻子带着礼物拜见岳父岳母。
黔东南地区以“游方”为男女交际的主要形式,许多村寨都有“游方坡”、“游方坪”作为固定的男女社交场所。若离开这个场所去“游方”,就会被人看作是伤风败俗,而受到惩罚。黔西北未婚男女多在白天“跳花”结识后,晚上再唱歌、密谈,所以又叫“踩月亮”,或叫“跳月”。通过接触,若双方情投意合,即可定下终身。随即叫男方家长请媒人到女家撮合,叫做“定亲”。
结婚一般多在十月秋收完毕后举行,也有延至第二年的正、二月间举行的。即农闲季节,具体日期则择吉而定。结婚时由男方到女家迎娶,女方母亲和姐妹陪同,亲人护送,新娘打伞步行。但黔西北一带兴骑马,松桃等地新娘则坐轿。结婚宴客期间,新娘妆著艳丽,行止端庄,不苟言笑。而新郎的穿着却极为平常,颇不显眼。黔东南多数地区苗族结婚时,新郎一般不在前来祝贺的亲友面前露面。在结婚宴客期间,新娘只与其送亲的姐妹或小姑伴宿,散客时就回娘家去了。这种现象,很可能同母权制的遗俗有关。
黄平、施秉、凯里苗族婚礼别具特色:男女双方决定结婚后,男方先找三五个要好的男友到女家去接新娘;新娘也请几位相好的姑娘陪同,一齐来到男家男家父母则杀鸡热情款待,表示欢迎。寨上青年男女也来庆贺。三天以后男家才请人到女家报喜。女方父母如若同意,就以酒肉招待,共商女家宴客所需的肉、米、酒数量,并将绣花衣裙和首饰托来人带给姑娘。第十三天,才是男方正式请客的日子,并于当天组织人送姑娘回门,女家则以酒肉盛情招待。至此,婚礼才算结束。散客时,主人要在村口摆上若干酒坛,拦客人敬酒,客人必须唱歌答谢,不善唱者则被罚酒,否则不能放行。
在黔南和黔东南部份地区,婚礼结束后,新娘即回娘家常住,直到农忙或夫家有事派人来接才到夫家暂住。如此二三年,才长居夫家。
在许多地区苗族中,还程度不同地存在着姑表婚礼习俗,即舅舅有取外甥女为儿媳的权利,称为“还娘头”。一般是娶长甥女或被看中的某个女儿,不论女方愿意与否,都须服从,谓之“舅家要,跑不掉”。如若外嫁,须备一份重礼送给舅家,叫“还娘钱”。而清镇、修文、毕节部份苗族的姑表却相反:不是舅舅的儿子娶姑妈之女,而是姑妈的儿子有权娶舅舅的女儿,叫做“侄女赶姑妈”。
在苗族中,离婚比较自由。一般是先提出离婚者给对方以赔偿。若是男方先提出离异,除不得向女方索取“定亲钱”外,还要另交一笔“赔礼钱”。若是女方先提出离异,则须付给男方的“定亲钱”和所花的“婚礼费”以后,才可另婚另嫁。
寡妇在大多数地区有再嫁自由。民间习惯是“先内后外”。兄死而弟未娶者,弟有权娶嫂,略带强制性,如女方坚决不同意也可外嫁。弟死而兄鳏居者,兄亦可娶弟媳,但不能强迫。这种婚姻,俗称“转房”,但仅限于同胞兄弟之间。寡妇“转房”,其未成年子女由转房丈夫抚养,若系另嫁,可发带走襁褓中的婴儿,产业由伯叔照料;迨至长大后,男的须回原来的家族里,女的听其自愿。
苗族婚姻有许多限制,最大的禁忌是同姓、同宗不婚,否则会被看作是乱伦。这种性氏概以苗性为准,汉姓不起作用。但有的地方苗姓失传,也以汉姓为准。部份地区由于异性很少,本姓子孙太多,寻找配偶困难,不得不将本姓远宗支系另立姓氏,与近宗支系“破姓开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