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文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4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等。”
这一条款明确了学校对于学生的违纪行为和小偷小摸等一般违法行为应持的正确态度。现实生活中,有些学生热衷于上网、玩电子游戏、打扑克、甚至赌博,这些不良行为的满足,往往需要金钱作后盾,当他们向家长要钱而不能得到满足时,就会采取说谎甚至偷盗的方法来满足自己的需求。
这些不良行为如果不能及时得到预防和矫治,最终会导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2002年,在洛阳市嵩县法院审结的一起抢劫案中,丁某等8名罪犯中有4名为在校学生,另4名为辍学学生,他们合伙对在校学生实施抢劫,作案时间从2001年夏到2002年春,直到有学生为此不敢上学,学校才向公安机关报案。
他们平时夜不归宿时,为什么没有引起人们注意?他们平时以“借钱”为由向学生要钱时,为什么没有引起学校注意?他们辍学的原因是什么?可见,学校能否认真履行法律所规定的责任,及时对未成年学生的不良行为进行矫治,直接关系他们的健康成长。未成年学生不良行为习惯的养成,往往受好奇心、模仿、从众等心理因素的影响,以少数学生吸烟来说,在“成人感”的支配下对成年人的模仿起很大作用,其中也有好奇心的作用。
又如,在一个小团体中,几个同学都旷课,其中一个不旷课,会遭到其他人的嘲笑和奚落,所以,这个学生会跟着旷课,起初,可能会有一点后悔,时间一长,便会变的心安理得:“这么多人旷课,我旷课又有什么呢?”教师要尽可能利用这些心理因素的积极影响,排除其消极影响,引导学生健康发展。对于学生的不良行为,要分析其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帮助他们进行矫治。
再次,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应当加强教育和管理,不得歧视。西方犯罪学理论“标签理论”认为:当一个人偶然出现一次越轨行为,而且没有被揭露出来,也许事情就这样过去了,但如果被社会发觉,并且加上了诸如“小偷”、“流氓”的标签之后,就如同给他举行了“堕落仪式”,于是,他很可能长期抬不起头,再不被人信任,从此,破罐子破摔,滑向更加严重的犯罪深渊。
我们应当认识到: 未成年学生的本质是可以教育、培养、转化、塑造的。未成年学生的不良行为应该是暂时的、相对的,而不是本质的,所以,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不能过早“判刑”,贴上“标签”,而应当加强教育和管理,不得歧视。
作为教育部门的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应重在教育,而不是惩罚。教育者应本着“尊重”“平等”的原则,宽容未成年学生偶然的不良行为。
2002年6月16日凌晨,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的20号院内非法经营的“蓝极速” 网吧发生火灾,造成25人死亡。经公安机关侦查,认定这起火灾系人为纵火所致。
6月18日15时,两名涉嫌纵火的嫌疑人被警方抓获。经公安机关初步审查,纵火嫌疑人张某,男,13岁,宋某,男,14岁,二人系北京市某初中学生,且均因父母离异后缺少家庭管教,经常逃学。
据二人交代,他们经常去网吧玩,两周前在“蓝极速”网吧与服务员发生纠纷,于是起意报复,遂购买汽油纵火,他们对这一事实供认不讳。这一案例中的张某和宋某经常逃学,为什么没有引起学校的足够重视呢?对待这样的“问题学生”学校如果能多一分温暖,少一分冷漠,或许能够避免悲剧的发生。
如果学校能够对他们的“逃学”、“沉迷网吧”等不良行为及早发现,加强教育,及时矫治,严格管理,或许悲剧能够避免。综上所述,学校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的作用至关重要,但我们必须注意,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决不是学校单方面的责任,家庭、社会所担负的责任不容忽视。
如果过分强调学校的作用,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上是有害的。本文来源于 枫叶教育网() 原文链接: /info/89890-2.htm。
2.少年犯罪的论文
如今青少年犯罪问题以成为即环境污染,贩毒吸毒之后的第三大社会问题,引起了全世界各国的强烈关注, 我国也不例外,特别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齐发展的今天,青少年犯罪问题更是我们当务之急亟待解决的头等大事。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人类的希望.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当今我国的青少年犯罪已呈现出: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等新特点。 一、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青少年犯罪的种类有很多,但导致其犯罪的根本原因有两点: 1。
青少年自身的心理、生理因素 2。外在社会环境因素对青少年的影响。
(一)青少年时期正处于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其生理、心理发展不平衡,心理发展滞后于生理发展。在心理上他们处于半幼稚半成熟状态、可塑性强;在生理上他们的身体飞速发展、精力充沛、易受暗示。
(二)大多数犯罪青少年有着颠倒的道德观和人生观且法律意识淡薄。 3、针对青少年的立法体制还不完善,总体上缺乏可执行性 我国虽制定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但这些对违法者都缺乏相应的惩罚措施,司法工作中出现在某些情况下“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
二、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由上看出青少年犯罪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既有青少年自身的内因又有外部的客观原因,因此以为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建立健全针对青少年的立法制度,强化社会责任,加大宣传力度使对青少年的保护不仅仅只是流于形式。 2.加大力度净化青少年的成长环境、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不良的成长环境,是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的“温床”。成长环境得以优化,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将起到积极作用。
3.家庭、学校、社会各负其责,互为一体为预防青少年犯罪构筑有力防线。(1)家庭。
家庭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基点,家庭教育是青少年的第一教育阵地,父母是孩子最直接的老师因此必须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
(2)学校。学校教育是预防青少年犯罪培养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措施。
(3)社会。
充分发挥社会的大环境优势,为青少年创造宽松的就业环境,避免待业青年的无序流动。 总之,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需要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关爱和保护,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体系和改造体系还是一项有待全社会关注的工作,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这不仅仅是司法行政系统的责任,也是全社会应当承担的共同义务;有待我们共同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善,从而真正达到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目的。
3.未成年人犯罪论文从哪些方面写 具体点的 需要写8000字以上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结合一些数据予以说明;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如犯罪率有增无减,呈低龄化趋势,结伙犯罪多,暴力犯罪多,激情犯罪占一定的比例,受指使利用的多等;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如主观原因:缺乏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缺乏主流道德观,法治意识淡薄,好逸恶劳等。客观原因家庭教育失当,学校教育偏重智力而忽视德育,社会教育中不当环境的影响如社会风、向钱看、网络的不当影响等;
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矫治对策。如整过社会各方面提高对这一问题的重要行认识,重视和加强这项工作;一般预防:家庭特殊作用、学校重点教育、社会道德教育、未成年人自身的预防和自我教育,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特殊预防:惩治犯罪,对未成年犯罪人教育挽救;综合治理:在党和政府的组织领导下,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城市居委会、农村村委会等各方面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各负其责,通过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
4.想纂写一篇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论文,请高手指点
摘要] 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程度最高的问题之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制约和决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错综复杂。
本文试结合心理学、社会学的有关知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 原因分析 心理学分析 社会学分析 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
2001年“四五”普法启动时,中央电视台和司法部在网上做过一个调查,以了解社会对一些法律问题的关注情况。后来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在调查所列出的10个法律问题中最为人们所关心的就是未成年人犯罪问题。
从这项调查看,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程度最高的问题之一。[1]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和特点(一)从犯罪主体来说,未成年人犯罪日益向低龄化方向发展。
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不良文化影响等原因,20世纪90年代以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比20世纪70年代提前了2至3岁。近年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日益增多。
[2] (二)从犯罪手段来说未成年人罪犯作案的手段呈现凶残化和智能化。所谓凶残化是指未成年人在作案时,不计后果、残无人道,在犯罪过程中,对被害人没有丝毫同情怜悯之心,有的残害被害人肢体,有的为消灭证据而灭口。
所谓智能化,一是指未成年人在犯罪中使用的工具越来越先进。例如在通讯工具上使用手机、对讲机等,在代步工具上使用摩托车甚至小轿车。
二是实施高科技犯罪未成年人越来越多的采用一些现代化的技术和手段进行犯罪,例如网络犯罪等。三是未成年人反侦察能力不断增强,实施犯罪之前精心部署,作案后伪造现场,毁灭、转移证据。
(三)从犯罪类型来说,暴力犯罪、财产犯罪和性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并且暴力犯罪日益突出,不断向着严重化达到方向发展。
根据公安部相关统计数字,1997年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类型比例如下:抢劫占46.3%;抢夺占23%;盗窃占6.6%;强奸占4.8%。[3](四)从犯罪的组织形式来说,团伙犯罪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形式。
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中已有70%是团伙犯罪。[4] 由于未成年人缺乏足够的体力、智力、胆量和经验,单独作案往往难以成功,结成团伙可以互相壮胆,减少作案阻力,使犯罪易于得逞。
当前,有的未成年人犯罪团伙拥有严密的组织系统、作案纪律和防侦破措施,已经形成黑社会组织的雏形。这种团伙如果被不法人员掌握和控制或随着团伙骨干成员年龄的增长,将会演化为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的专业化犯罪集团,对社会危害性具有倍乘效应。
二、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分析任何现象的产生和存在都有其特定的原因和条件。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未成年人犯罪也不例外。
制约和决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错综复杂。因此为了探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有必要运用多种学科作为工具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分析。
下面是从心理学和社会学的角度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进行的分析。(一)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心理学分析一切犯罪行为都是在一定的心理支配下进行的。
未成年人虽然心理尚未成熟,但他们的犯罪行为也是受心理支配的。为什么未成年人犯罪具有显著区别于成年人犯罪的特点?这是与作为犯罪主体的未成年人在这一特定年龄阶段下所固有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分不开的。
矛盾是普遍存在的,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的过程中。由于未成年时期的年龄特点所形成的矛盾也是贯穿未成年人成长的全过程的,虽然这些矛盾与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产生并无必然的联系,但是如果这些矛盾得不到合理的解决,很可能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动因。
1.未成年人身心矛盾(1)精力过剩与调节能力低的矛盾未成年人生理机能迅速发育,使他们的活动量增大,日常学习生活之余仍有大量过剩的精力和体力,但是由于他们心理水平的提高相对缓慢,缺乏足够的调节和控制过剩精力的能力。因此,过剩的精力常常用之不当,在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下,往往将过剩的精力用于抢劫、强奸等暴力性的犯罪活动中。
(2)兴奋性高和控制力低的矛盾由于未成年人腺体的发育,内分泌非常旺盛,大脑常常处于兴奋的状态,导致他们的情绪兴奋性高容易冲动,但是由于他们的大脑皮质尚未成熟,自我控制能力欠缺,容易出现冲动性和情景性犯罪。(3)性机能发育成熟和道德观念缺乏的矛盾未成年时期,性机能逐渐发育成熟,从而产生强烈的性意识,有接触异性的需求,有了性的欲望和冲动。
然而,他们又缺乏组建家庭和负担家庭的法律道德责任和经济能力,从而产生了生物性和社会性的矛盾。如果,这一时期的未成年人不能正确处理好这对矛盾,那么就不可能正确对待两性关系,就有可能放纵自己,对自己的行为不加约束控制,从而强化这对矛盾,导致性方面的违法犯罪。
例如,有的未成年人在色情、淫秽制品的刺激下,为了发泄生理冲动,不惜实施强奸、轮奸等性犯罪;或。
5.防止未成年犯罪的感悟作文
未成年人犯罪现在越来越多,我们要防止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复杂的,主客观因素往往交错在一起,互相影响,要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关键在于综合治理,光打不防不行,只防不打也不行,打击和防范必须同步进行,才能达到控制犯罪,预防犯罪,减少犯罪的理想效果。
1、以宣传贯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契机,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创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育人环境
2、在全面推进学校素质教育中,改进和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促进广大学生良好行为的养成。各级各类学校要按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重视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强化家庭教育,明确家长的管教责任。家长要端正言行,克服不良习惯,给孩子树立榜样。
4、增强社会控制功能,净化社会环境。要加强派出所、司法办所、村居治保会、调委会等组织的建设,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治安管理、行政管理、文化管理相结合的社会防控体系。
5、加强全民法制教育,创造良好的社会风气。要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和防范意识,发动全社会力量勇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6、抓好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和管理,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7、进一步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要坚持实行综合治理的方针,各级综治机构要切实承担起组织、指导、协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职责,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
6.未成年人违法犯罪,1000字以内的作文
向您介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及其防范的要领。
原因归纳为四点: > 一是社会不良文化的影响。据统计,少年犯中有70%以上受到过不良文化的影响,尤其是暴力犯罪和奸淫少年犯中,90%以上看过凶杀、暴力、淫秽录像和黄色书刊。
网络文化市场鱼龙混杂,走私、盗版音像制品活动猖獗,以青少年学生为对象的有害卡通画册和淫秽“口袋本”图书,违规经营的歌舞厅、录像厅等严重危害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 二是学校教育的欠缺。
一些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疏于管理、教育,有的教育方法缺乏针对性、有效性,造成部分学生产生逆反心理,出现厌学、逃学、辍学,有的最后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前一段时间被媒体广泛报道的四少年绑架勒索案中的被告人杨某就是刚被学校开除即走上犯罪道路的。
> 三是家庭教育的失职。放任型家庭使未成年人缺乏家庭的温暖和必要的管束,容易受到不良诱惑;溺爱型家庭易使孩子任性娇纵,我行我素;粗暴型家庭易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或自暴自弃;一些家长自身行为不良,更容易使未成年人从小养成不良品格和行为。
据了解,有50%左右的少年犯是不良家庭教育和家庭环境的受害者。 > 四是未成年人自身法制观念淡薄。
未成年人法律知识相对比较缺乏,加之他们正处于青春发育期,辨别是非能力差,抵抗不良影响的免疫力弱,遇事易冲动,做事不计后果,在不良因素影响下,容易走上歧途。 > 1999年颁布实行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就界定了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种种情形,如: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吸烟、酗酒;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等。
针对发生在学生周围的违法犯罪现象,在校学生防范的十条对策:珍惜学习机会,提高鉴别能力,谨慎交往朋友,切莫虚荣攀比,杜绝过早恋爱,增强防范意识,掌握自救本领,谨防上当受骗,抵制不良诱惑,远离江湖习气。 > 案例: > > 1、王某等十名未成年人轮奸案:王某(女)辍学后在社会上结识了众多“哥们”,王某在“哥们”的要求下将女友张某骗至家中或旅馆等地,协助“哥们”多次轮奸张某。
> 提示:珍惜学习机会。未成年人应该以学校为中心开展活动,要坚持在校学习。
家长不能因为家庭贫困、孩子厌学或学习成绩不好就轻易让孩子放弃在学校学习的机会,要使孩子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不要离开学校和家长的监控。 > 2、任某等四少年绑架案:任某等四少年模仿电影、电视中的犯罪手段,绑架并杀害一名15岁的中学生,后向家属勒索赎金150万。
> 提示:提高鉴别能力。不要盲目地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手段和情节。
> 3、刘某交友不慎被判刑:16岁的刘某初中未毕业就辍学混迹于社会, 父母离异对之管教较少,他在一群社会朋友和“哥们”、“兄弟”那里得到“畸形的温暖和帮助”,学到了残忍与大胆,多次伙同其他同案犯实施盗窃、抢劫,作恶多端而成为社会的害虫,最终被绳之以法。 > 提示:谨慎交往朋友。
未成年人要谨慎交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 4、房山地区绑架案:某中学生在学校中多次向同学吹嘘自己家中有钱,生活条件好,遂成为犯罪分子的目标。
未成年犯罪分子将被害人绑架到一山洞中,跺下手指向家属勒索钱财,犯罪手段极其残忍。 > 提示:切莫虚荣攀比。
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 5、火车站绑架案:石家庄无业人员商某和女孩李某是同学,双方在校期间谈上恋爱,后女方为了不影响学业提出中止恋爱关系,并转到北京一中专学校就读。
商某追至北京,在北京火车站强行将李某带回石家庄,途中多次实施强奸犯罪。 提示:杜绝过早恋爱。
未成年人要杜绝早恋,要把主要精力用在学习文化知识上,不要过早谈情说爱,影响到双方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 6、马某专门尾随抢劫小学生案:北京某单位工人马某专门尾随脖子上挂钥匙的小学生,当小学生独自一人拿钥匙开门进家的时候,马某趁机突袭,大肆实施抢劫或强奸犯罪,共作案50余起,引起社会公愤。
> 提示:增强防范意识。中小学生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
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 > 7、小学生机智斗歹徒:在海淀区蓝旗营一过街天桥上,一名小学生被一伙十五、六岁的大孩子拦路抢劫,小学生身单力薄,遂把书包给了犯罪嫌疑人。
后该名小学生马上返回学校报告老师,老师追出两里路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 提示:掌握自救本领。
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不要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 8、某初三女生被强奸致精神病案:初三女生王某长得非常漂亮,是学校的校花。
三名社会闲散人员谎称让王某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