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补助标准制度(最新5篇)

100 2023-11-18 00:56 精优范文

在当下社会,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宣传员给大家整理的5篇出差补助标准制度,希望可以启发您对于出差补助的写作思路。

出差补助明细表 篇一

出差补助标准制度

关于差旅费及出差补贴规定第一条出差人必须在《出差申请单》上填写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等必填项目,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公司分管副总批准后方可出差。出差申请手续办妥后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未经过审批的,不予借支和报销差旅费。出差申请单由财务部留存,并作为部门费用考核依据。

第二条 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经财务部审核,主管财务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

第三条: 填写《出差申请单》→部门经理审批→分管副总审批,填写《借款单》主管财务经理审批→财务部审核办理借支(经办人持出差预算单申请单和借款单)第四条 出差时,应根据出差地的远近及业务的紧急程度选择安全、省时、舒适、经济的交通工具(凭车票报销)。一般情况下,业务员应首选火车硬座;但乘车时间超过6小时,可乘火车硬卧或汽车卧铺,超过六小时坐同车次硬座者,按其硬座票面价的50%奖励给个人。

第五条 遇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需乘火车软卧、火车D字头车次或飞机时,须先申报,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座,(上级领导同意乘坐时飞机票最高不得超过7折,超过时按7折报销),未经批准按同程火车硬卧报销。第六条 出差期间,出地市内交通费按照每人每天5元标准实行包干制度。出差住宿实行标准内实报实销,标准以下节约部分适当奖励,标准以上超支部分个人适当负担的办法。1、出差地区分类标准 A类地区:北京、上海、重庆、沿海省会及副省级城市。 B类地区:除一类地区以外的省会城市及地级市。 C类地区:所有县级城市及地区。第2 页共3 页2、出差住宿标准 单位:元/天/房地区分类标准A类地区120-140 B类地区100-120 C类地区80-100 3、出差员工标准范围内报销,标准以下节约的部分,公司将节约部分的25%作为奖励发给个人。超过标准超支部分,个人将承担超支部分20%的费用。超过标准的部分,财务人员可拒绝报销,特殊情况必须报请部门经理审核并说明原因,报总经理或主管财务经理审批。(注: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第七条 出差餐费补贴标准(不分在途和住宿,包括伙食补贴):出差餐费补助标准为明天25元。享受出差餐费补助的同时,不再同时享受公司的午餐补助。第八条 执行据实报销的人员,依据相关发票等凭据报销,员工在出差期间联系业务时,应索取相应的各项支出发票(索取发票票额不低于总包干金额的80%,不得用餐费及非出差期间发生的票据冲抵,手机费除外),以此作为出差的证明单据,并据此报销。如果不能提供总金额的80%发票,按实际取得的发票金额进行等比例报销。对于丢失发票的,一般不予报销,如若必须,可由第三者写证明,并交予高层批准且用其他发票补充。第九条 报销时间应为员工出差返回后的'7个工作日之内,并应于报销时退回预借的多余的款项;未按规定结清差旅费用的,不得借领新的差旅预支款项;第十条 出差天数的计算办法:按照将出差首日计入,出差返回日不计入出差时间内计算。

第十一条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特殊情况可书面申请,由主管副总批准,方可再借款项;借款超过2000元,需提前2天报请财务备款;因其他原因借款2日未出差,需将借款交付财务部,待定好出差时间后,重新办理出差借 款手续,不能上缴者视为占用公款处理。第十二条 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持会议或培训通知,根据实际情况,不再另行单报住宿和伙食补贴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第十三条 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第3 页共3 页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上级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第十四条 出差的行程路线须与出差申请单上标明路线相符。不得乘坐旅游轮船和旅游专线的汽车,不得绕行。违反规定的,其超出标准的金额,自行承担,并扣减多行走天数已计列的伙食补助和发生的其它费用,且多行走的天数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可向主管经理报批)。第十五条 出差12天以上回公司后,在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可调休一天,出差25天以上回公司后,在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可调休两天,但不得与国家重大节假日连休。第十六条 出差回公司当天车票时间为9点(含9点)前需到公司上班,否则视为旷工,或调休一天。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在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xx公司

20xx年04月07日

出差补助标准制度 篇二

(一)本公司员工因公务上之需要,受命出差国内外(包括迁调) 悉依照本章之规定办理。

(二)员工出差均依各单位主管之命令或指示,视实际之需要,限定日期呈请总经理核准后行之

(三)出差员工应于动身前,依式填写所定表格,通知总务组登记,如情形特别事前不及办理时,亦需尽速补填表格,送交登记

(四)员工出差得按实报支出差旅费,其最高标准如附表,除特别状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外,其余如有超额报支,一律剔除之

(五)员工出差前,得按实际需要预借旅费,其预借款额,经由各主管初审,呈请总经理核准后暂付之,出差完毕,向总务组销差后应于三日内呈报核销,如三日后,仍未报支者,会计组应将该员之预借旅费在薪津项下先予扣回,俟报支时,再行核付

(六)员工在本市及郊区或其他同日可来回之出差按实支给交通费及误餐费

(七)员工出差在一日以上,其另有不满一日之旅费,无论动身或返回日一律二分之一给付,又乘夜车来回者,不另支宿费

(八)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需之舟车等费,按实际报支,便其他零星用费均在膳杂费内开支,不得另行报支

(九)凡因公拍发之邮电及特殊公务,临时雇用人夫,车马等项所支出之必要费用,另列特殊费用内得按实凭证报支

(十)员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自然 不行抗力之缘由,并有的确证明者外不得任意转变起程日期,或延长出差时间,但事后经总经理特准者,得追认之

(十一)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核发之,但如发觉有虚报不实情事,除将所领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酌予惩处

(十二)员工出差事前事后及旅途中所应填写的一切表格及应办手续另定

出差补助标准制度 篇三

一、出差管理

(一)国内部分

第一条本公司以及所属工厂及营业所的员工因公奉派国内出差者,依本办法规定发给出差旅费。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汽车、轮船、飞机按规定标准发给交通费。

1、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公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证明单,如因故未能取得购票证明单者,由出差人出具凭单。

2、乘坐轮船应出具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证明单或船票存根。

3、因急要公务必需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准并凭飞机票根报销旅费。

4、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销交通费。

第三条员工出差的膳食、住宿、杂费按下列标准核发:

1、主管级:每日120、00元;

2、一般级:每日100、00元。

第四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1、乘坐出租车原则上应取得汽车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无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员出具凭单。

2、通讯费用应以电信局的收据为凭。

3、邮费应以邮局的证明为凭。

4、因公宴客的费用应以统一专用发票为凭。

5、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出具正式的运费收据。

第五条员工出差,应由派遣出差部门的主管填写通知单一式两份,递请核准后,一份送秘书处登记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凭以预借或报销旅费(按照规定格式逐项填写)。

第六条员工出差销差后三日内应填具“出差旅费报销单”,送请主管核实后递请秘书处审核,总经理核准后,出纳人员方得凭以报销。

第七条员工出差前,凭核准的派遣出差通知单预借旅费,于出差完毕报销旅费时扣回。

第八条市内及短程(一日内)出差人员,除按实报销车费外,另可报销误餐费。

1、下午一时以后销差者准报午餐。

2、下午八时以后销差者准加报晚餐。

第九条奉令调遣的人员,可以比照以上有关条文报销交通费、膳食费(一天)及行李运费。

第十条调遣人员若在公司用膳,则不得报销误餐费。

第十一条调遣人员到岗若超过一天但又不能视为出差的,可以由公司酌情予以补贴。

(二)国外部分

第十二条本公司员工奉派出国人员,除薪金和有关津贴照领外,并准予报销出差旅费,其标准如下:

1、凡出国往返于公司指定地点的交通费按实报销,自行观光的`交通费自理。

2、膳、宿、杂费按当时行情,并依国税局出差规定在报销额度内支给。

3、派遣在同城市持续驻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标准八折支给。

第十三条受政府或其他机构聘请(派遣)出国考察或实习的本公司人员,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机构支领出差旅费者,不得再向本公司支领出差旅费。

第十四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应取得正式收据并按实报销,无法取得正式收据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签呈为准。

第十五条如因公务原因必须支付,而费用超过日用费规定者可以呈请总经理核发特别津贴。

第十六条国外出差旅费报销办法仍比照本办法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办理。

(三)附则

第十七条下级职员与上级职员一起出差时,下级职员可比照上级职员标准支给。第十八条本公司监察人及顾问的出差旅费比照经理级标准支给。

第十九条膳、宿、杂费的支领标准,因物价变动需调整时,可由总经理随时通令调整。第二十条本办法经总经理办公会核定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二、出差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出差费用的管理和有效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1、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实。

2、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部暂支相当数额的差旅费,返回后三日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三日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三条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1、国内出差:三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四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2、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四条出差不得报销加班费,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薪。

第五条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还要依情节轻重论处。

第六条出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另定。

第七条出差费用的报销:

1、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2、膳食费按标准领取。

3、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4、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三、员工出国办法

1、凡本公司员工因公经核准出国者,都应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

2、因公奉派出国人员,于出国前需先立承诺书(如附件一),言明按期归国并继续为公司服务。在返国三年内自动辞职者,须无条件赔偿出国期间报销费用,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3、出国人员返国后,应于两星期之内书面提呈出国情况报告。必要时,可由总经理排定时间,向公司内有关部门人员交流情况及工作计划方针。

4、国外出差旅费报销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5、奉派出国人员,出国期间其薪金和津贴仍准照领,并可预支核定日数的差旅费。

6、出国人员应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返国后10日内检具有关凭证向会计部报销,因故拖延不归或费用开支经审核不得报销者,概由出国人员自行负担。

7、出国人员在国外旅行,应以规定的路程为限,规定以外路程的差旅费经总经理核准者,准予报销。

8、出国接受技术训练或受国内外厂商机构补助人员,其差旅费如已由有关部门支给者,其支给部分不得再向公司申请,但厂商供给的费用较本办法所订费用低时,其差额由公司补助。

9、本办法经经理级会议通过并呈总经理核定后公布实施,其修改或补充亦同。

立承诺书人

××因公经××公司派遣出国,谨保证:

1、按期归国返回公司工作。

2、返国后三年内决不自动离职,如有违背,愿依本公司所订办法负责赔偿,保证人愿负担一切连带赔偿责任,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 ×公司

立承诺书人:

连带保证人:

地址:

身份证号:

说明:

1、因公出国者,其手续由总务部代为办理。

2、在同一地区内停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膳宿杂费以八折计算。

3、低职人员随同高职出国者,其费用得酌实情比照高职人员报销。

4、美金币值如有变动,可视该地区汇率做调整。

四、员工出差实施细则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因公务需要受命出差国内外(包括迁调),均应依照本规定办理。

第二条员工出差均由主管安排,视实际需要限定日期,呈请总经理核准后执行。

第三条出差员工应于出发前依规定填写所定表格,通知总务部登记,如情形特殊事前来不及办理时,亦需尽速补填表格,送交登记。

第四条员工出差得按实报销出差旅费,差旅费报销不得超出公司标准,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可报销。

第五条员工出差前,可按实际需要预借旅费,其预借款额须经主管初审,呈请总经理核准。出差完毕向总务部销差后,应于三日内呈报核销差旅费,如三日后仍未报销者,财务部应将该员工预借旅费在工资中先予扣回,待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六条员工在本市及郊区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地出差,按实支给交通费及误餐费。

第七条员工出差在一日以上,其另有不满一日的旅费,无论出发或返回日一律按二分之一给付,乘夜车往返者,不另支宿费。

第八条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须之舟车等费,按实际报销,其他零星用费均在膳杂费内开支,不得另行报销。

第九条凡因公拍发之邮电及特别公务,临时雇用人夫、车马等项所支出之必要费用,另列特别费用内,得按实凭证报销。

第十条员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天然不可抗力之原因,并有确实证明者外,不得任意改变启程日期,或延长出差时间,但事后经总经理特准者可认可。

第十一条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其提出的收据核发之,但如发现有虚报不实情况,除将所领款追回外,并视情节的轻重,酌予惩处。

第十二条员工出差事前事后及旅途中所应填写的一切表格及应办手续另定。

五、员工出差旅费支给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依据本公司管理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出差旅费的支给概依本办法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出差分为:

1、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可往返者。

2、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3、国外出差:赴国外出差者。

第四条员工当日出差时由科长以上主管核准。

第五条当日出差每延误正餐时间一小时以上得按延误餐次支给误餐费,每餐××元。但外勤已支津贴人员概不支给误餐费。

第六条当日出差除依前条规定支给误餐费外,不另支付出差旅费。

第七条当日出差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实数支给。

第八条当日出差人员必须于当日赶回,不得在外住宿。但如因实际需要必须在外住宿,则在事先呈奉各部经理以上主管核准后,可按远途出差办理。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远途出差时必须事先填报“出差申请书”(格式另定,记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呈部室经理或主任核准后方可出差。

第十条远途出差之员工得在“出差申请书”添附“出差旅费概算表”,以此向财务部门预借旅费。

第十一条未及呈准出差人员须补办手续后方得支给出差旅费。

第十二条出差人员因疾病或天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的,得据出差者之申请,经调查确实无误后支给出差旅费。

第十三条出差人员必须于公毕返回后三日内填具“员工出差旅费报告单”请领出差旅费。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车辆外,以利用火车、汽车为原则。但因特急事情经经理以上人员核准后,可搭乘飞机。

第十五条出差人员的交通费凭乘车证明以实费计算支给。因乘坐三轮车等无法取得乘车证明者,在呈请部(室、中心)经理(主任)以上主管核准后,可依实数支给。

第十六条使用公司交通车辆或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第十七条员工远途出差旅费,按财务费用标准支给。

第十八条远途出差如利用夜间(当日21:00时以后,次日6时以前)车次,住宿费减半支给。

第十九条当自出发之日起算至回公司之日给付,但午后出发或午前回公司者减半支给。

第二十条出差人员每日必须作出差日报向各直属主管报告。

第二十一条住宿费按出差人员在外住宿日数定额支给。

第二十二条出差人员住宿费必须取得住宿费凭证,因住宿在自宅(含其他住宅)或本公司招待所而未取得住宿费凭证者减半支给住宿费。

第二十三条与经理以上人员随行,其住宿费不够时得呈经上级人员核准,凭住宿费支给凭证支给予上级人员同等之住宿费。

第二十四条各分支机构人员因业务需要或受命到总公司述职,比照远途出差支给住宿费。但支领外勤津贴人员不得支给住宿费。

第二十五条本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出差国外时,必须填具“出差申请书”(记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要务等)呈由总经理核准。

第二十六条出差国外人员得凭核准之出差申请书预编出差费概算,于出国前向财务部门预借旅费。

第二十七条出差国外人员渡航费,总经理得按头等舱位实额支给,其他人员均按二等舱位实额支给。

第二十八条出差国外人员的出差旅费,按财务费用标准支给。

第二十九条前条之出差旅费包括在出差地之交通费、住宿费、杂费。

第三十条国外出差去程当日不论何时启程概以一天计算,回程当日不论何时返回均不予计算出差日数。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随时修改。

出差补助标准制度 篇四

1、学校大力支持教职工参加各类业务培训与进修(培训前须持通知书及时间表,经校长室同意后,再到教务处办理请假、调课手续)。培训期间课程由教务处安排。

2、培训期间车费和住宿费予以报销,代课金由学校支付。培训费用(如资料费,培训费等)按文件规定执行。培训期间不另设伙食补助费。

3、教职工因公差,事先都要征得校长室或分管领导同意。因公出差者,县内公共汽车费报销14元,村完小视远近另加汽车费,公出补助每天3元。

5、凡因公出差到到省外和省内、县外的补助按上级部门相关文件执行。

6、出差住宿费在规定限额标准内凭发票报销,超过标准的部分自负50%,会议统一安排住宿,住宿标准超出限额标准的发票要带队人或会议召集人签字证明后方可报销。出差人员在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住在亲友家,即无住宿费票据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7、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宿每人每天补助标准内:一般地区(市外)8元,市内6元,县内3元,特殊地区20元(按在特殊地区的实际住宿天数计发伙食补助费,在途期按一般地区标准发伙食补助费)。已享受会议补贴者(如已收会务费或资料费、培训费中已含生活费的),不再享受出差伙食补助。

8、出差在途期间,连续乘车、船超12小时(含12小时)的',每人每天可加发伙食补助费为车船费的一半。

出差补助标准制度 篇五

一、目的

为规范出差人员管理,搞好成本掌握,本着“励行节省、反对铺张”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出差制度》适用于因工作需要,到外地出差,当日无法返回者的管理。

三、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负责出差人员的统一管理。

1.总经理负责部长以上(含)出差人员的审批;

2.各部门主管副总经理负责部长以下出差人员的审批。

3.财务部负责经批准后的出差费用预付与报销结算。

四、出差申请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事先填写《员工出差申请单》(也可以方案形式提出),说明出差事项、日期、交通工具支配。

2.部长(含)以上人员的出差由总经理审核批准,部长以下人员的出差由各部门主管副总审核批准,签字后的《员工出差申请单》交办综合管理部备存。

3.因时间紧急,来不及办理出差申请者,应由先口头报告出差审批领导,出差返回公司后补办申请手续。

五、出差费用领报规章

1.差旅费申领

1)出差人员须于出差前1天,预算差旅所需费用,填写借款凭证。

2)交总经理签字,财务经理核实。

3)到出纳处借款。

2.差旅费报销

1)出差人员返回后一星期内必需报账(特别状况除外)。

2)报销时须将有关单据在《凭证粘贴签》上粘贴齐备,并在每张单据的背面注明消费事项。

3)交部门主管(部长)和总经理签字。

4)财务部审核后,到出纳处报销。

3.有预支差旅费而逾期未报销者,出纳有权督促,逾一个工资期者,出纳应从其工资中扣还借支之差旅费。

4.出差期间由本公司或有关单位供应出差交通工具、交通费或住宿费;出差者不得再申报相应费用。

5.出差中途除因病或遭意外灾难或因实际需要由主管指示延期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差期,否则除不予报销差旅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六、差旅费计算标准

1.出差人员的差旅费用,除来回目的地的交通费用,凭票据实报实销外,出差目的地的住宿费用实行限额掌握,伙食费补贴实行包干制,市区交通费报销为:部长级(含)以上人员可以坐出租车凭票报销,一般人员只能坐公交车凭票报销。

2.部门副经理(含)以下人员到出差目的地的交通工具以硬卧、客车、轮船为主,严格掌握软卧和高等客仓,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乘坐飞机。800公里或(8小时)以上乘火车者享受硬卧,不坐硬卧而坐硬座者,可享受车票全额的'50%的额外补贴,800公里(8小时)以下只能乘硬坐,如遇特别状况,必需经分管领导批示,方可执行

3.款待客户所发生各项费用在3000元(含)以下的,须事先征得分管副总同意,凭有效发票申请报销。款待费用超过3000元以上的,须事先征得总经理的同意,凭有效发票申请报销。

4.差旅费按一般管理人员(包括车间班组长)、部长(包括车间主任、厂长、工程师)、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三个级别标准申领,凡与高阶层人员一同出差者,差旅费可参照高阶层人员标准申领。

5.出差人员所达目的地的车费、住宿费、市区交通费在标准与要求范围内凭正规票据实报实销,超过标准部分自负;伙食费补贴按标准包干报销。

七、当日来回出差费用计算标准

1.包括在公司所在地外勤任务。

2.当日来回出差除交通费用按票据实报实销外,如是逾越公司用餐时间可报误餐费每餐20元。

3.公司派出参与培训、学习、支援等公务的员工,根据30元/天的标准报销工作餐费。但若其费用已由公司或有关单位支付者,不得再申请报销。

4.在公司所在地外勤任务时,一律以公交车代步,不得乘计程车,否则费用自理。除非特别状况,但要经部长查实,经总经理特批。

5.假如两人(同性)一同出差,提倡同吃同住,尽量节省开支。

八、出差承包费日期计算标准

1.差旅承包费按实际出差日数申报,从本地动身上午12点以前离开按一天计算;中午12点以后离开按半天计算,返回本地中午12点以前到达按半天计算;中午12点以后到达按一天计算。

2.出差的路线和时间假如与申请路线和时间发生变化,必需提前告知部门主管,否则绕道产生的费用和时间不予计算。

九、出差外勤纪律

1.员工出差应本着节省原则,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保持良好职业素养,与客户约见、商谈预备充分,秉公办事,不得徇私索贿、谋取私利,违者按章从严惩罚。

2.出差期间,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治安管理条例,并洁身自爱,违法者后果自负,公司概不负责。

3.员工出差在外,行事应谨慎,凡由本人缘由造成的意外灾难事故,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七、附则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修改、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做诗也会吟。以上这5篇出差补助标准制度是来自于宣传员的出差补助的相关范文,希望能有给予您一定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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