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平原上有一个小村落,这个村落不靠高山没有森林,也不近湖泊更加的不可能有海洋,它只有区区的100户人家,它本身是有名字的叫“小赵庄”但是在地图上和政府那里是没有它的存在,政府把它合在了有3000户人家的邻村,所以它的官方名字是“别人”的。因为没有任何资源所以它也非常的贫瘠。
清晨的日光从“棒子秸”堆上缓缓地升起,橘红色的朦胧一团。秋风瑟瑟,树叶都枯黄掉落一地,只剩干干的灰色树杈,一排排像聊斋里干枯老怪的手。穿着起满球的粗线毛衣的三大娘打开大门出来喂猪,冻的全身发抖,喂完猪刚要回去,秋大爷就溜达了过来,“他三大娘,这么早啊!中午头,金子家的结婚典礼,没叫你早点过去帮忙?”“怎么没叫,这不早早把猪喂了,等忙起来就顾不上家里的这一摊子了。”三大娘停住脚步,和秋大爷聊了起来,“谁说不是,虽说金子他爹咱们的老村长是做菜的能手,十里八村的有结婚的都请他去做菜,但是这次是他儿子结婚,这个当公公的不能再自个做了,所以我们买菜做菜的事也不少干。”秋大爷倒背着手驮着背站着也是个不情愿,“还不是说呐,就是个二婚,看着比头婚的场面还大,他家的大闺女听说也是离婚了,在外面不回来也不知道找上来没找上来。”三大娘把双手插到衣袖里,这样才感觉暖和多了。“咱不管那个,刚把咱干的事整个利索了就行了。”秋大爷边说边摆摆手走远了。
10点多钟,在村庄西头麦场的宽阔处架起了一个大平台,得一米多高,长有15米多,宽也有个6、7米,在这个小小的村落里显得尤为的大。下面铺着红地毯,不是第一次用了上面有很多洗不掉的尘土,当然,原来也从没洗过。后面也是竖起高高的挡板,中间贴着大大的喜字,四周挂的是红红的陈旧的绸缎大红花。渐渐地,在台子下面慢慢地聚集了很多的人,三三两两的一堆站在下面,有嗑瓜子的、有闲聊天的、还有四五个小孩满场的来回跑闹。这时已经11点多了,日头却不足,还是那样浑浑噩噩地,虽然发白却似蒙着一层灰。可想而知,雾霾已经发展到这样的村庄了。今天就是个重度雾霾天。
“嫂子,你什么时候来的?呵呵…。”人群中有个浑身滚圆,像个圆球的人,尤其是冬天穿上棉衣棉裤棉大衣更像是个狗熊。她的嗓门很尖很大,圆圆的脸上永远挂着两片高原红,她就是芹子婶子。她说的嫂子,就是我妈,我们家已经搬出这个村子几十年了,早早定居在了葛市,只在每年上坟和亲戚家办红白喜事的时候回来。我妈这次不是为了村长家的事回来的,是来隔壁村苗头庄看我大姨,大姨说有三年多没见我妈了,想她让她回来去她家玩两天,今天是准备来小赵庄看看没什么事就回去了,碰巧遇到办喜事。“来了两三天了,想着下午回去。”我妈现在是人群里唯一穿的比较体面、干净的人,现在有好几个人围着她问东问西很是亲切。“怎么不多待几天,晚上去我家吃,我给杀只鸡,再让苗头庄的饭店送菜。”里面的人还是芹子婶子的嗓门高也最热亲。芹子婶子在村里有个外号叫“傻黑瞎子”,就是说她又笨又傻。大家正聊地起劲的时候,四周鞭炮声响起。
顿时天变的更加的灰朦朦,地上也瞬间飘满红纸屑,刺鼻的火药残留气味也是很难闻,要很长时间才散。“请,新郎新娘……”梳着背头,穿一身半灰不黑西服的司仪在台上拿着话筒喊了一声,台下的人也渐渐安静了下来看着,“在这金秋之季,新郎王金山和新娘李秀燕,迎来了他们大婚的大好日子……”司仪在台上一本正经的说着他惯用的一套说词,只见有两个人也走了上来,男的穿一身灰色带暗条纹的新西服,虽然是新的,但也就是不足一千一套的那种,也不是时尚款,总之有农村的气息存在的。女的穿着白婚纱,是抹胸的款里面套着红毛衣打底,微胖(和芹子婶比)脸上涂着红胭脂和嘴上的口红,总觉得和芹子婶子有异曲同工之妙。
喝交杯酒和对拜的时候,司仪又说起了惯用的俏皮话,逗得台下的人呵呵直乐。很多村民都对司仪赞不绝口,“这个司仪好,主持的真好,比某某村谁家请的好多了,那个司仪不好,不如这个,听说这个司仪挺贵的,没白花钱。”“对对对,不错,不错。”不知道怎么来形容好的村民随声附和……。如果站在人群的尽头远远的看向台上,我有时想象那个情景,就像是在梦境中看向一台古时的大戏,台上台下都是表演者,群众也就是群众演员了。
跨入新世纪,农村的经济在发展,产值和收入在大幅上升。而在这个小村庄人们的生活水平没有多少的提升,但离婚率却是直逼大城市,非常的高,100多户人的村庄,25岁至40岁之内的婚姻关系里,有一大半离婚或再婚的,一开始家里有离婚的孩子的老人还感到羞愧后来就都麻木了,有的急着给再找有的就连管也不管了。
新郎王金山,长得不算很出众,但是也算是有特点的,单眼皮眼睛细而长,身材也算是中等不胖不瘦,身高175左右不高不矮。在小村庄里来说,算是长得可以。记得上小学的时候,王金山就是个花花公子,总是惹这个碰那个不是个老实的。不管是比他大的姐姐还有比他小的妹妹,他都招惹,过家家玩游戏就不能单独和他在一会,不然就会被他亲到或压下就脱衣服。上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们家就搬走了,但是直到初中之前的几年,奶奶还活着的时候,放假过节还是要回老家的。总之,见到他就是躲的远远的,有时间见他走过来心里都发颤。
新娘不认识,听说是李湾村的,一年前也离过一次婚。长相很普通总之就是标准农村人的长相。经中间人的介绍和撮合两个人相了一次亲就订婚了之后不到三个月就结婚了。这也是农村标准的结婚不挑,离婚迅速。
天越发的阴沉,有些偏西的日头像是被天狗食完又吐出来似的黯淡无光。台上表演者的黑白剧幕也接近尾声,飘渺声也渐渐消散,人群正慢慢地隐去,只剩满地的狼藉和飕飕的北风。
苗头庄所在的位置是十里八村最好的位置了,靠一条3米多宽的柏油马路,一些不是本村的人也来这里开超市、开饭店和修汽车。王金山就是遗传他父亲的手艺会做菜,所以在苗头庄也租了一个沿街的房子开饭店。饭店不大,横向是两间房,外面能放4张桌子,里面的是2张。就是为了给过往的人提供饭菜,没有单间和大桌子,看起来更像是快餐,每桌只能坐四个人。里面的那间是被隔断隔开的再往里是一个很小的单间,放着一张床和一个小案几房间就满满当当。那是平时不忙的时候自己暂时休息的地方。厨房在外间的另一面一个小门进去就是一间很小的厨房,里面也不干净,墙和桌子都是黑色油渍。
王金山结完婚也没有多在家里待几天,就回到饭店里来了,他的手艺还算可以,虽然指着饭店挣不到大钱,但让他做菜送菜的人家也不少不只是靠上门的食客。
等到我们兄弟姐妹几个都长大了,回老家的次数就越来越少了,到最后就是只在清明节回去一次。今年的中元节我突然很想回去看看,现在的家里只剩下三叔一家人了,三叔家里的堂弟堂妹也都出去打工了,其实家里只有三叔三婶两个人。我回去后,三叔三婶都很高兴,因为平时他们除了下地干活就没多少的事做,孩子们也都不在家,所以我回去,他们总算是找到个说话的人。我在家住了两天,可把三婶高兴坏了,我们平时回去也是拜祭完就走,每次叔婶都挽留住几天都说回去很忙有各种的工作要做。这次婶子一提出来,我就说好,那就住两天吧。
晚上的农村院子里是能看星星的,城里有院子的房子也是能看但总是感觉像蒙着一层纱,模糊不堪。这两个晚上都是吃过晚饭后,搬来小竹椅坐在院子中间,婶子就开始给我讲村里最近几年发生的“家长里短”的大事。一个家族里的常明二叔家的儿媳不孝顺了,和二婶天天吵架,有一次打起来动了手,二老一生气搬到镇上去了,现在就是小两口和一个孩子了。振齐大爷原来是干农活的一把好手,现在老了,病了,五个儿子一群孙子没有一个在床前照顾的。那谁看着呐?他瞎老太婆呗。“瞎了,怎么瞎的?”我问,也不是真瞎,可能还能看见点光,没钱吃药,就是天天熬玉米粥喝,别的他家也吃不上,农村就是不缺玉米。还有谁家的孙子孙女结婚了又离婚了,也有带着孩子嫁到村里来的。“孙子孙女”就是说的我们这一代人,只不过我们离开家的时候这些孩子都还很小现在也都成家立业了,只是婚姻更加的儿戏和工作的不稳定。浮躁,社会浮躁,农村的农村人更加的浮躁。
你知道咱们老村长吧,就是金子他爸。婶子突然压低了声音,神秘地低语,就是前两年的事了,他和村西头成水家的有一腿,应该有一年了,最后被成水撞见了。闹的挺凶的,去村长家闹和村长要钱,让村长赔钱,好像是听说给赔了一千,成水不愿意,但是村长死活也不多给了,也就那样了。成水和他媳妇离婚了,后来过了半年家里的两个孩子没人看,就有复婚了。现在两家“不犯话”(不枉来)。成水虽然年龄比我三叔小很多岁,但辈分高。我也是要叫叔的,他媳妇长得算是好的,比那些腰粗腿短皮肤差的女人来说,算是瘦的,脸也经常的擦油抹粉也不显的那么苍老。我想到小时候的金山,突然明白了为什么他从小就是那样的人。
第三天上午,我和三叔三婶告别,说要回去了。三婶很是不舍,但是她也知道我们这些孩子都很忙每年能回来一两次就不错了。我开车出来村子后没有急着走,而且开车到镇上转了一圈,虽然镇上也建设了一些新的楼房和沿街商铺,但总体上感觉变化不大,还是印象里的样子,那时候觉得镇就是个大城市什么新奇的东西都有,买书买好吃的哪怕买个绿皮青蛙都要骑一个多小时的自行车到镇上来。那时候的镇就是现在眼中的迪士尼游乐场,只有这里才能有我们的旋转木马。而现在的镇就是一个破旧的老木箱,没有让人想打开的欲望。
离开镇子,要穿过苗头庄就是回去的路,苗头庄比镇来说,镇子更“繁华”一些,这里的店铺就是在马路的两侧,有2公里那么长。我放慢车速,缓缓地往前开,走到大概有一半的时候在右侧有个饭店,上面发旧的招牌写着“金隆饭庄”。门面不大,还有三个台阶就是入口,整个感觉就是有些脏旧。我停下车看了看时间,11点45分。
我下了车,走了进去,一个老伯迎了上来,“吃饭吗?”他问,心想,这个女人太干净了吧,现在是深秋,天比较冷,她穿着白色的毛衣,白色的薄羊绒外套,简单的牛仔裤和白色运动鞋。这时,在里面一间坐着喝茶看手机的王金山也抬起了头。他也感到意外,这个女人面嫩唇红,应该有32、33岁但看长相和穿着像28、29岁的样子。而且穿的这么干净不像附近的人也不像小城市里的人。他盯着看了一会,突然觉得似曾相识,忙站起身,走了过来,“冉冉,是冉冉吧?”他既兴奋又激动地说,不知道用什么词来形容他当时的心情,应该是更加的惊讶。我刚刚要坐下,抬头看了看他,笑了“是”。来,坐里面,外面人多,一会儿挺乱。“好。”我和他走进了里面一间,里面和外面是通着的,他让我坐在了他喝茶的那桌,还有一张桌子是空着的。我随便点了两个菜,他这是有雇佣的厨师的,一些简单的菜都会做。
他和我聊起了天,问我什么时候回来的,他知道是中元节刚刚过完所以就没有问回来的原因,只是说怎么不见你常回来,就是回来也没有见过面,因为不只是他,村里几乎就没有年轻人再在家种地了,都出去打工了。他说,“怎么不再多待几天?”“不了,回去还有很多事情要忙。”我告诉他。他又问了问我弟弟、妹妹现在都在哪?在做什么?然后说要给我去炒两个他的拿手菜,让我先吃着。十分钟后,他高兴的端来了两个菜,一个鱼香肉丝,一个鸡蛋丝羊肉丸子汤。都是普通的家常菜,看着色泽都还可以。我尝了尝,如果说是真正的大厨他是没有办法比的,但是对于乡村来说,还是很适合家乡人的口味,甜而不腻、酸辣可口。“好吃!”我冲他笑了笑,他看上去很高兴的样子,笑着喝起茶来。“那多吃点,不够我再去给你做。”我低笑不语,慢慢的吃着。我本身就是冷清的性子,平时从不看陌生人一眼,就是相熟的人也是对方话题我附议。
他似乎是有些话要说的,和我聊起了家乡的变化,村民的变化和气候环境等等。最后聊的最多的还是小时候的事,说了很多我们小时候,我不知道的男生们的事情,去河里捞鱼被水冲走,有伙伴掉井里,和邻村小孩打群架,还有拿弹弓打鸟又相互打破头,都是些调皮捣蛋的男生游戏,不过童年却是很过瘾,并且总觉得在农村度过童年比在城市是精彩的多。他越说越开心,拿来了白酒要和我喝。“我吃过饭,要回去的,喝酒没办法开车了,下次吧。”我表现出回去要急着走的样子。“少喝点没事,这离家多近啊,不行就先休息一会再走不迟。中午睡一会儿,下午开车就不累了。再说,你下次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再回来,这都十几年没见了吧,好不容易见一面,怎么也得喝几杯。”“恩……那你给我少倒点吧。”我很为难又觉得盛情难却。“好,好。来,先给你倒半杯。”他站起身高兴的给我倒上酒,又给他自己倒满。“来,喝一个,好久不见。”两个人碰了一下杯,一饮而尽。他又高兴的把酒杯都倒满,我只当没有看到。他继续说起小时候的事情,并且越说越兴奋,“你小的时候为什么不大愿意和我玩?有的时候总感觉只要是我走过来,你就躲开了。还有就是玩游戏也不愿意和我一队的?”他看着我,疑惑的问。他可能以前并没有把这些事情放在心上,只是今天见面了,回忆起当时的事情,想得到解答。我还是轻轻地笑了笑,“怎么会呢?我怎么不记的,应该没有吧。那时候的小孩能有什么为什么。”我看着酒杯,慢慢地拿起来抿了一口。他很是不解,又没有得到具体的答案,虽然疑惑但又无关紧要。我们继续聊着,慢慢的时间也已经过去了2个小时,外面本来有两桌吃饭的人,现在也都已经走了很大一会了。
我们喝的酒也下去了7、8两,厨师和那个老伯也都没事做就都回宿舍去了,下午5点多再回来上班。我用右手肘抵着头,放在桌子上,感觉眼睛有点睁不开,眼色朦胧,一直低着头。很快剩下的酒也要见底了,“没事吧,喝的不多啊?”我感觉到一阵带着酒味的热气向脸上扑来,王金山拉近了椅子靠近了我,几乎是要贴了上来。一只手把我侧着了脸推到他的面前。我挣了挣眼睛看了看他,他还是小时候的样子,只是脸上有了岁月的痕迹,眼角有干纹,脸色有些发黑无光泽,因喝了酒有点范黑红的光,但是眼球的颜色却还是黑的,眼白的地方也没有很多的红血丝。这点和城市里的人不同,城市里的人的脸虽白而光滑,会保养而极少过早的出现皱纹,但眼球已经不是纯黑,满眼也都布满红血丝。“其实,从小我就喜欢你,可你总是避开我,不给一点靠近的机会。我也不知道是怎么让你害怕的,越想你却越是没有办法接近你。”他的双眼放着光芒,一只手附在了我的大腿上,来回抚摸,轻轻摩擦着。我心里轻笑,却也没有打断他手上的动作。“小时候,我的胆子本来就不大,而且,一般都是女孩和女孩玩,男孩和男孩玩。所以不习惯男孩靠近。”我还是让他看上去像头有些晕,好似醉了的样子。他靠的更加的近了“不是讨厌我,我一直觉得你是打心底里烦我的,因为这个,我一直懊恼了很久。”“怎么会呐?没有的事,只不过,觉得那时候你像是喜欢欺负女孩,我只是怕自己被你欺负罢了。”王金山笑了,嘴唇几乎都要贴上我的耳垂,“我是故意的,其实我最想欺负的就是你,想看你求饶的样子,呵呵,可惜,你一直不给我机会。”
我的耳朵感受到他距离有零点一毫米远的嘴巴呼出的热气,麻麻的,像有蚂蚁爬。他的手更加的肆无忌惮的在我的身上抚摸。一只手已经伸到我的衣服里,开始摩擦我后背的皮肤。后背上的内衣扣也已经被他解开了,他的那里起了高耸的山丘。饭店的大门现在是开着的,随时都有人走进来,里面还有一个被隔开的套间。他半抱半扶着我走了进去,里面只有一张床和小的柜子就满满当当的了。床上也不算多干净,床单用的也是旧的,上面叠放了一床被子。他坐在了床边,让我坐在了他的身上双腿夹住他的腰。他开始疯狂的吻我,他用稍稍微凉的舌头抵住我的舌根,来来回回如蛇般不停穿梭。双手也已经伸进我的衣服里,在乳房上柔捏,抚摸,很快乳头就高挺红润,酥麻的感觉遍布全身。他迫不及待的脱掉我和他的衣服,光滑的肌肤和泛着粉色光芒的乳头,让他无法自控,但他还是控制着即将爆发的火山,吻遍我的全身,随即又迫不及待的进入那密林之中。无数次的来回抽动,辗转,碰撞,体内分泌的蜜液不断涌出。狭小的空间也是迅速的升温,空气中弥漫着腥甜的味道。一次过后,稍稍休息了片刻,又是第二次、第三次。天色渐渐临近黄昏,屋子里也变得异常昏暗,淡淡的太阳余光透过极小的窗户照进来,光洒在一片凌乱的床上。窗帘就是一块用旧了的布,像是永远都不会被揭下来。我缓缓地坐起来穿上衣服,“现在天不早了,我要回去了。”
王金山猛然坐起来,搂着我的腰,“你今天喝了不少酒,可不能开车啊。”他急切的挽留我,不想让我走。最后我终于答应住一晚,明天再走。我想再回叔婶那里,他说,再回去你怎么和他们说,还是在这边找个宾馆住下吧。我想了想,答应了,他高兴的出去找到一个小宾馆让我住了进去。这里连镇都算不上,宾馆非常的简陋,好处里面还有一个电视,勉强能看。晚饭他给我送了点吃的就回去忙了。不到晚上10点,他就赶过来了,听他说,平时都要忙到晚上11、12点才行。他现在无心顾店,急切的想见到我,想的不行。就这样他进来后先冲个澡,就直接把我压在床上,没命的吻。我们的交流很少,几乎都是用做的,整个晚上几乎没有停歇。
早上,他要去店里了,但还是不让我走,要我再多留一天。就这样一天又一天,我就直接住在这个破旧的小宾馆里五天没有出去。这里就像是一个密闭的盒子,听不到任何客人入住的声音,也没有任何工作人员送热水或是收拾客房的声音,静到像是鼹鼠巢穴。我只得打开电视,电视也不知道是不是没有信号还是怎样,一直只能循环播放一部年代久远的香港电影。里面的黑道大哥叼着牙签邪恶的笑着开枪,不知是循环重复了5次、6次还是10次,大致也记不清了。我有时穿着内衣有时全裸,除了洗脸和吃饭,就是躺在床上,屁股被压的又扁又累,这时也会趴一会,然后再躺平看电视。从早上到中午他去店里忙的时间里,我就是和这个电视度过的。有时关上电视,静到能听到外面呼呼地风声,这时觉得房间里也是湿润的,有泥土和东西发霉混合的味道。我把手抚摸到密林上,里面是潮湿温热的甬道,现在正收缩颤抖,悸动释放,如食人花一般饥渴的等待着猎物。手指进入后,立刻会被大量粘液完全包裹住,进出间有更多粘液溢出。下午王金山早早的回来了,我没有穿衣服,全裸只在私密处搭了被单,他进来后无法抑制的冲进洗漱间5分钟后出来爬上了床。我们不停的做,没有间歇,不知疲惫。他不在的时候我除了吃饭、看电视,再无其他,很像是被囚禁的性奴,只不过,我是自愿的。我轻笑着想。
第六天的中午,王金山一直没有送饭过来,时间过了两点半,我注视着照见房间里的微弱光线,慢慢起身第一次走出宾馆。刚刚走出来,手机铃声响了,我看了看是公司的特助打来的,“好,会议就定在明天上午10点。”我定好时间挂掉电话,眨了眨有些睁不开的眼睛,向王金山的饭店走去。进去的时候,还有两桌客人,还是老伯在忙碌着,还多了一个身材健硕的女人,方脸浓眉,嘴巴也不小。她自然就是王金山的第二任老婆无疑了。我一走进来,王金山就看到了我,猛地从坐的凳子上站了起来。有些惊慌的和女人介绍我,“这是我们一个村的,现在在城里,不在村子里了。你怎么来了,是回老家看看吧?”他说的很急很快,他老婆还没怎么反应过来,“恩”我还是轻轻地笑着。“奥…?”女人的反应有惊讶也有疑惑。“进来坐,进来坐。没吃饭吧,一块吃点吧。”她提高嗓门,像是要表现的极度热情的招呼我。“不用了,给我一瓶水吧。”“来,来,来,坐这,老陈,去拿水。”还是里面的那张桌子,上面已经摆了两盘菜,还倒好了酒,“一块喝点,老陈,把筷子也拿来。”我的两只耳朵像是进入的真空状态,每个人说的话都隔着千重山峦般传过来,听见又不真切。我怀疑我不是醒着的状态。有很多次,我在梦境中都能完全感觉到自己是在做梦,不好的梦我都可以直接改梦的情节。美的梦如果突然醒来,会再闭上眼睛,继续梦境。面前的人,又像是在表演戏剧了,这个女人笑的非常夸张,和她的丈夫左敬一杯,右喝一杯,恩爱无比,眼神还时不时的飘了过来,带着挑衅。我没有抬头,慢慢地喝完半瓶水,水很难喝,瓶子很软感觉不到塑料的质感,水是假的罐装。我无心看闹剧,起身走了出去。
到了宾馆,简单收拾了一下,就上了车。在车上坐了5分钟,缓缓地开出大门。身后传来嘈杂的叫喊和谩骂声,那个女人直奔宾馆的房间,可惜除了空房间什么也没有。我不带一丝痕迹的离开了,心里的怅然、解脱、空虚与痛苦各种情绪混合而来,想解脱又得不到解脱。
王金山的生活进入一种混乱,老婆闹一闹,索然无味就回去了。说是进入混乱,其实是归于平常,又进入了平平淡淡的生活状态。一个月过去,两个月过去,半年过去,各种方式、方法、正面的侧面的打听我的消息。最终在年末将至,有了个具体的地址。这天他忐忑着、慌乱又有些激动的乘车来到了这个城市,找到了我工作的地址,他仰着头看着这座超高的摩天大楼惊呆了,这是座超六星级写字楼,崭新的魔幻的,站在下面更加凸显自己的渺小与局促。
突然,他看到一群人的出现,中间的那一个,他一眼就认出了?冉冉。“董事长,北京与上海的分公司开幕式,只隔一天,时间上是不是有些紧张,北京的要不要让周总替你,还是两个地方的飞机票都给你订上?”“都订上吧,周总也让他准备。”“好的。”有四五个穿黑色套装的人围绕着她,她是那样的耀眼,黑色泛着光泽的毛绒领修身大衣衬着她的脸更加的白嫩柔美,脸上的冷漠又让她无比高贵魅力无比。有三辆车开了过来,她上来中间那个加长的新款劳斯莱斯,其他的人也快速的钻进前后两辆高大的路虎里,前后不到五分钟,三辆车绝尘而去,连尘土都没留下。
王金山低下了头,怕是让别人看到,其实不可能有人注意到他。不是很新也不名贵的西装穿在他的身上,头发也特意理了理,但是和新入职场的业务员也没什么区别。
他缓缓的移动着步伐,就这样想着、呆着一步步走向车站的方向。三个小时后,坐上来时的车又回到了本该属于他的地方……
我又一次的在梦中惊醒,梦里的戏台还在眼前一闪而过。那时的容颜是模糊不清的,人们的欢颜笑语又如隔世般飘忽远去。梦里的人还是现实存在过的人,已然分不清……